实施方案5篇(优)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一、“六打六治”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涉煤气企业、涉粉尘企业、城市燃气、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
1、打击涉粉尘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违反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行为。
2、打击破坏损害城市燃气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问题;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和职业卫生等方面违反规程标准等突出问题。
4、整治、高温金属运输车、校车无证经营等违规行驶问题。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涉粉尘领域,重点打击整治粉尘企业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厂房违规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粉尘防治、车间粉尘浓度检测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国家规程标准要求配齐通风、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和独立除尘装置;产尘点没有装设吸尘罩;没有建立清洁制度;作业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教育培训;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涉粉尘领域实施检维修及交叉作业;没有制订针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许可,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建筑物、公路、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及非法占压的。重点治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装置未装备或不完善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相关生产、储存装置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执行安全规范不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等不到位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化工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发生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的,未制订变更管理制度、严格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的,变更前、变更过程中和变更后的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过程安全监督不到位,外来施工队伍未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要求、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行的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管道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敷设在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未采取强化措施的;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具体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在开发区内设置零售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冶金有色和涉氨、涉煤气领域,一是冶金有色企业:整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温液态金属运输环节没有使用有专门资质的运输车辆;生产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的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生产、使用企业未对起重吊具进行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制定、落实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等。二是涉氨制冷企业:集中整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没有形成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控措施;未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使用(储存)装置和各类压力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登记备案;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安全出口、疏散标示、应急通道不畅通,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等行为。三是涉煤气企业:整治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维修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安全安全保护装置、自动控制调节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等问题。
城市燃气,重点抓好管线违章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燃气管线违规占压清理力度,能拆除的要拆除,难以拆除的可采取改线等办法解决。对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的燃气管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职业卫生领域,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深入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和水泥、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治理,对不具备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进行关闭。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曾经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行业领域,重点查处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检测评价行为,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开发区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和所管行业“三非”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下发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动员部署。
2、开发区安监站对辖区内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建立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3、企业要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政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开发区安监站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开发区内重点区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企业,将对辖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警示。
(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
1、涉粉尘、涉氨、涉煤气、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等领域由开发区安监站负责。
2、消防、烟花爆竹打非等领域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3、城市燃气及燃气管道领域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校车安全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2、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城区亮化景观建设,全面提升城区夜景亮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形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四城”联创工作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制作,努力推进城区夜景亮化建设,实现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烘托节日气氛与平时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品位,彰显时代特色,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光明、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和优美的城市夜景。
二、主要任务
以冬藏街、鸣凤街、德建街、梧桐路、宇宙路、安定路6条主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楼体、商业户牌匾为重点实施城区亮化工作。
(一)主街路两侧三层以上的楼体设置楼体轮廓灯及装饰;二层楼房按灯箱规格形状设置亮化灯光。
(二)按照区划,坚持“谁所有谁负责”,亮化任务统一落实、统一验收(各单位亮化任务详见附表)。
三、亮化建设标准和要求
城市夜景灯光照明设施,由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维护和管理,并设置防火、防风、防漏电等安全设施。设置夜景灯光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安装夜景灯光照明设施时,要遵守《县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二)沿街道路设置夜景灯光的,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三)不得造成光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和身心健康。
(四)不得有碍观瞻和影响城市的整体市容形象。
(五)灯光的强度、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与特殊用途的灯光相似。
(六)凡需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光设施的',必须经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审批。
(七)城区范围内的大中型建筑、风貌建筑、沿街经营性单位都必须安装装饰性照明灯光或经营性广告灯光。
四、工作时限
(一)亮化方案设计阶段(1月11日-1月18日)
各有亮化任务单位按照《县城区亮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搞好规划设计,制作效果图,并于18日下午6:00时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二)亮化方案审核阶段(1月19日-1月24日)
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亮化规划及效果图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方案要在1月24日前完成整改。
(三)实施阶段(1月25日-1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批复的亮化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亮化设施改造、安装等工作,1月30日完成调试工作。
(四)验收阶段(1月31日-2月1日)
县政府组织城区亮化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依据亮化方案对各单位亮化工作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负责亮化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主要街路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区域内亮化任务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个体工商户亮化任务由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落实。
(三)逾期未完成亮化任务的单位,是财政拨款的,由县财政直接扣缴所需费用,统一划拨给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由县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统一负责安装并通报全县。非财政拨款单位通过行政手段或法律程序执行所需费用。个体工商业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约束完成。城市环境综合执法局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牌匾进行整治,对未经审批、未安装亮化灯光的商幌、牌匾一律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坚决拆除。
(四)县政府成立全县城区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和竣工验收。
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xx〕115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xx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落实写字教学目标,加强学生的写字水平,营造墨香校园,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学生的常规意识和正确书写字的能力,养成学生认真细心的学习态度、良好的意志品质和严谨的学习习惯,教会学生写一手好字,并学会做人,达到学生修身养性的目的,促进学生品格素质的全面发展,实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的,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一) 总体目标。
1、通过写字教学,促使师生形成写好字,写规范汉字的行为习惯,传承我国优秀的汉字书写文化。
2、通过写字教学,使教师备课、批改作业、以及学生写字、作业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3、把写字教学作为创建特色学校的重要途径与目标,建立一套写字教学的机制与教学方法。
(二)具体目标。
1、教师目标。
全校教师要达到《教育部关于加强小学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文件中提出的“三笔字”书写9点要求:
⑴掌握现代汉语常用字的笔画、笔顺和字形结构,注意区分笔画的组合关系,做到会读、会写、会用。
⑵掌握《简化字总表》中的简化字,以及纠正学生的错别字。
⑶书写达到:笔画清楚、正确规范、熟练有力,字体匀称美观。
⑷分别掌握纲笔、粉笔、毛笔三笔字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执笔方法和写字姿势。
⑸分别掌握三笔字的用笔方法,知道三笔字之间在用笔面的相同点与差别。
⑹了解选帖、读帖和临摹的基本知识和要领,对书法作品有一定的欣赏能力。
⑺了解楷书的几种结构类型及其规律,能纠正学生的书写毛病。
⑻熟练地书写纲笔字、粉笔字,做到规范、工整、美观;会写毛笔字,做到匀称整洁、美观大方,会指导学生写毛笔字。
⑼掌握书写款式。要求布局恰当,行款整齐。
2、学生目标。
一年级:一年级以铅笔为主,知道基本笔顺,能写出规范的汉字、字母。重点是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写字姿势、执笔方法,学会使用和保管写字用具,培养写字兴趣和良好的写字习惯。
二年级:二年级知道笔划的特征,能写出较漂亮的规范汉字、独体字,简单的句子。巩固写字姿势,执笔方法;继续培养写字兴趣,写得正确、端正。在认识常用汉字的偏旁部首的基础上,逐步掌握其写法,初步了解汉字结构;能规范使用和保管写字用具,初步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三年级:能比较熟练地用铅笔写字,写得正确、端正、整洁、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练习用钢笔写字,学会钢笔的执笔和运笔方法;学习正确用毛笔写字的姿势、执笔和运笔方法;三年级在一、二年级写字的基础上学习笔划特点,用钢笔正确书写偏旁、字、词、句子。
四年级:继续培养写字兴趣和学习用钢笔写字,要求写字正确、端正、整洁,行款符合要求;学习毛笔描红,知道使用米字格、田字格、回宫格的方法;学习毛笔仿影、描红,初步掌握毛笔书写顿笔、提笔、中锋行笔三种运笔方法;学习用毛笔书写各种笔画及常用偏旁的方法;了解各种笔画和常用偏旁在字中的搭配关系,继续培养写字兴趣和良好写字习惯;继续学习用毛笔仿影,学会毛笔书写中常用偏旁的写法,以及在字中的搭配;初步养成良好的写毛笔字的习惯,培养审美能力;巩固字的笔划特点、作文书写用正楷钢笔誉写;知道字的结构特点,以词、句子书写为主。
五年级:要掌握钢笔字的正确书写方法,比较熟练地掌握钢笔书写中笔画和偏旁的`写法,及其在字中的搭配关系,提高写字的成功率;初步学习用毛笔临帖,掌握正确的执笔、运笔方法;比较熟练地掌握毛笔书写中偏旁的笔画位置和写法,以及在字中的搭配关系,做到结构匀称,纸面干净;养成良好的写毛笔字习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六年级:能比较熟练地用钢笔写字,有一定速度,抄写汉字每分钟不少于二十个,字迹工整,行款整齐;继续学习用毛笔临帖,写得匀称,纸面干净;养成较为良好的写字习惯,培养鉴赏审美能力;小学毕业时,字要写得正确、端正、匀称、行款整齐,有一定的速度;要有良好的写字姿势和执笔方法,要有认真写字和爱惜工具的良好习惯。字写正确,就是要把字写对,做到不缺笔、不添笔、不改变字形;笔画、笔顺和间架结构合乎规范;写规范化的简体字,不自己造字;字写端正,就是字要认真地写,做到笔画不潦草,字体不歪斜;字写匀称,就是字写得要有笔锋,笔画搭配要合理,部首和部件安排要恰当;行款整齐,写一行字、数行字、一页字,用格要居中,大小要适当,字距要合理,行距要恰当;有一定的速度,就是指在正确、端正、匀称的基础上,把字写得熟练一些,做到下笔要肯定,行笔要迅速,收笔要利索,笔画线条流畅。通过写字训练使学生会写铅笔字和钢笔字,毛笔字,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正确的写字姿势,并有一定的速度,具备正确书写汉字的基本能力。
三、工作措施
1、落实写字教学辅导时间。学生在校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00--1:30为集中练字时间,并且播放轻音乐。建议语文教师或写字课教师一人到班辅导学生练字。每周写字课为练字时间、主要对学生写字技巧方面的培训讲解并辅助练习。
2、建立写字质量激励机制。建立以激励学生写好字为重点的奖惩激励机制,每学期要开展各种以促进提高写字质量为目的的评选表彰活动,充分调动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还要建立针对教师的写字质量激励机制,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3、营造一个浓厚的书法教学氛围。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间操训话、家访、走访、班队、家长会等强调写字的重要性,宣传书法校本教育的意义,培养学生的写字兴趣;在校园环境布置上凸现书画的氛围,每期安排一次书法教学专题指导培训活动;办好书法小组,每班级兴趣小组要确实活动起来,每月活动一次,做好写字提高工作,树起榜样,以共同进步。
4、开展一系列的写字教学主题活动。设计生动、活泼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写字兴趣,调动学生练字的积极性。针对不同班级学生的实际书写状况,加强习字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困难,提高写字的兴趣,增强写字的成功感。要开展多种活动,优化写字氛围,促进学生水平提高。每学期举行两次写字比赛,评选“星级”写字能手(学生写字按十星级评比),举办一到两次学生书画展。开展写字讲座,办作业展览,参观书画展等。
5、添置使用写字教学的规范工具。为切实提高学生的书写质量,要控制使用自动铅笔,限制使用圆珠笔和水笔、修正液。要适当控制学生使用橡皮等涂抹工具;从细心入手培养学生认真的书写态度,引导学生专心书写,最大限度地降低写字的出错率,从而逐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各年级要使用规范的写字教学课本和临摹字帖。
6、建立教师“三字”过关制。促使教师刻苦练字,写出一手正确、规范、工整、美观并有一定速度的楷体粉笔字、钢笔字和毛笔字;各科教师都应明确写字的教学要求,要特别重视学生日常写字,随时关注学生的书写姿势,并及时地予以指导纠正。对书写潦草的要采取措施;在作文、各科作业和各科考卷的书写方面,都要要求学生把字写正确、端正、清楚;行款要整齐,卷面要干净。各科教师都应以规范、美观、整洁的书写做学生的表率,包括板书、作业批语和日常公众用字。开展各种培训,让每位教师了解书法的基本常识,掌握基本的书法技能。
7、认真做好写字教学的经验总结。语文和写字课老师每学期坚持对班级写字工作情况作一次具体总结。加强写字教学的常规管理,使写字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
8、开展写字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每学年组织一至两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写字比赛或抽查,创建一个书法展示平台。开辟展览阵地,以走廊、墙壁为书画展览阵地,设置书画长廊,定期举办作业展览。学校、班级开辟师生优秀书法作品展示橱窗或专栏。组织评级比赛、选送上级单位,通过示范、观摩、网络宣传等形式展示教学成果。
四、操作上强化三项规定
(一)“打铁还需自身硬”。
要想指导学生写好字,教师自身必须先练好基本功。
1、练好“三字”基本功。各校每天安排教师粉笔字的展示时间,每位教师每周练写钢笔字一篇,习字作业要进行检阅、评比。
2、练好指导功。自身练好“三字”,只是指导学生写的前提,还必须深入钻研学生写字特点、途径,开展教研活动,坚持听课、评课,积极探索写字课堂教学模式,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指导水平。
(二)写字备课要做到“三有”。
1、要有精当的指导设计。要精当到每一个笔画写法,笔画间互相呼应,结构布局,整体安排好等。
2、要有重难点指导。
3、要有可能出现的典型错误分析设计。
(三)上课时要做到“四个一定”。
1、一定要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为主体。
2、一定要有具体指导、讲解、示范。
3、一定要有典型错误纠正。
4、一定要有评讲、修改环节。
五、工作过程中抓好“六个环节”
(一)语文课上识写结合。
语文课上识字教学时,不光要注重生字的音、义,还要重视形体分析,指导写法。原则语文课上学生练字时间要不少于5分钟。
(二)写字课上重难点指导。
写字课上老师要做到讲解、示范相结合,深入学生当中相机指导,纠正典型错误,帮助学生找规律。
(三)落实“天天练”。
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00--1:30练字时间要求做到四个到位:即时间落实到位;教师到位;指导到位;评改到位。
(四)抓语文作业书写。
练字目的是用字,要求学生做语文作业时和练字时一样认识书写,做到练用结合,以用促练。
(五)抓其它作业书写。
要强化学生“提笔就是练字时”意识,养成学生良好书写习惯,各科老师应通力协作,共同要求学生写好字,做到作业整洁。不要错误认识练字是语文老师的事。
六、评价与表彰
1、常态化评字。评字是评字整个写字教学中至关重要的一步,是写字指导的延续和提高。因此,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开展自评、互评、点评,建立良好的评价机制、激发学生的写字兴趣。
2、完善考试评价标准。各学科的检测都要设有规定学生书写的评分要求,在学生方面适当加减分一项。重视卷面书写评价项目,认真评价卷面分,以此促进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写字习惯。
3、引入竞争机制。规范定期开展各种写字的竞争活动和考核制度,坚持平时检查检测制度。
4、开展多种有关写字活动。各学校每期要随机抽样1-2次检查作业情况,评比“写字之星”。每学期进行一次写字比赛。并按时出榜公布,把写字教学落实到每一堂课,每一个教师身上,作为教师工作和学生学习考核的内容之一,以此调动广大教师学生写字的积极性,创出有质量的写字特色。
实施方案 篇5
为巩固和扩大公车改革成果,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规范使用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40号)、《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鲁办发〔20xx〕45号)、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xx〕75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公务用车实施标识化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公务用车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全省制定统一的喷涂图样,统一安排部署,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二、标识化管理范围及喷涂样式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的保留车辆。
1、机要通信(非涉密)、应急保障、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统一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
2、行政执法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明显标识和监督电话;
3、执法执勤用车按照《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财行〔20xx〕180号)相关规定,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
三、标识化喷涂图案规格及位置
公务和行政执法样式的喷涂设计图案规格,字体为黑体。深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白银色,浅色车辆喷涂标识颜色为警蓝色。
喷涂位置在公务用车前车门两侧中间。
四、组织实施
(一)登记统计,核实车辆
各参改部门(单位)根据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情况,按照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规定要求,向本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报送《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喷涂车辆申请表》(见附件1),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对各部门(单位)提供的喷涂车辆明细,认真予以核实,并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喷涂管理台账,登记入档备查,做到账实相符。
(二)选定企业,组织喷涂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参改单位应喷涂车辆数量、车型及使用性质等,提交选定的喷涂企业,喷涂企业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和要求,即统一确定的字体、颜色、位置、尺寸等,有序组织喷涂工作。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长效机制。新购(含上级调拨、经批准购置的车辆)公务用车应在办理车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管理后,如出现标识老化、破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明确标识化管理主体(原则上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和监督主体,细化工作分工,强化日常监管。要把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周密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谋划、周密安排、严格落实,确保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喷涂工作。各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落实情况(附件2及文字材料),请予20xx年8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规定喷涂或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在标识化喷涂工作中,应喷不喷、工作不力、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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