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3篇(经典)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绍兴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总结和绍兴市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爱卫办〔20xx〕5号)要求,今年我区灭蚊、灭蝇工作将接受绍兴市爱卫会的复查验收。为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验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复查达标工作目标,通过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认真组织、科学指导、标本兼治,使城区的蚊蝇密度始终控制在国家允许标准之内,确保“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工作顺利达标。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府办分管主任和区卫生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下设四个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复查达标的宣传、指导、督查、保障等具体工作事宜。各重点部门和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其他部门单位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蚊、灭蝇工作。各社区、行政村等单位也要建立由3——5人组成的灭蚊、灭蝇专业队伍,负责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灭蚊、灭蝇工作的摸底调查、药物统计、登记造册、检查考核等工作,确保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继续推行除“四害”市场化消杀模式,城区除“四害”消杀实行市场化招标,对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外环境、“五小行业”、沿街店铺、重点工地及重点单位开展消杀服务,区爱卫办采取不定期抽查、集中督查等措施,了解灭蚊、灭蝇效果,提高消杀服务质量。
三、区域范围与重点场所
1.区域范围:城区东至区计生指导站,南至城南中学(南复线),西至春晖立交桥(329国道),北至三环线,总面积约16平方公里。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社区、行政村、个体工商户以及公园、河道、下水道、垃圾站(箱、房)等环境,均属灭蚊、灭蝇实施对象。城区规划扩大部分为灭蚊、灭蝇防护区。
2.重点场所:灭蚊重点场所是指积(存)水处、下水道、建筑工地、废品存放处等需要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的特殊场所。灭蝇重点场所为城区宾馆、酒家、饭店等饮食行业和食品、粮食、酿造、水产、肉食加工、农贸区场、个体工商户等服务行业及垃圾箱(房)、垃圾中转站、厕所、下水道、园林绿化带、河道等。
四、实施标准
通过全方位、大面积的多次灭杀,要求大幅度降低城区蚊、蝇分布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一)灭蚊具体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二)灭蝇具体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五、工作任务与职责
(一)主要任务
1.集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消除蚊、蝇孳生地,保持城区卫生清洁度。
2.规范生活垃圾袋装化及收集、运行环节。
3.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个体饮食摊点、单位食堂等特殊行业,设置完善的防蝇设备,落实灭蝇措施。
4.以化学喷杀为主,同时采用拍、粘、诱等物理方法,在全社会全面开展蚊蝇消杀工作。
(二)职责分工
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1.区爱卫办:统筹协调,统一安排,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牵头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汇总、迎检考核。
2.区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消灭蚊蝇。
3.区财政局:负责灭蚊、灭蝇经费的保障落实。
4.区经信局:负责城区各中小企业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5.区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6.区建设局:负责抓好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环境的整治和保洁,落实垃圾袋装化管理工作,定期清洗垃圾桶、垃圾房。在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基础上,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城区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下水道、公厕、公园及公共绿地等的灭蚊、灭蝇工作(经济开发区下水道、公园、公共绿地等灭蚊、灭蝇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做好)。
7.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各汽车站、客运车辆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8.区水利局:负责城区河道及两岸的环境整治及灭蚊、灭蝇工作。
9.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市场、娱乐行业和各影剧院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的灭蚊、灭蝇工作。
10.区卫生局:负责灭蚊、灭蝇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技术指导,蚊蝇密度监测、评价、抗药性试验等;负责医疗卫生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1.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及粮食加工场所、大中型餐饮单位、医药商店、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其他监管对象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小餐饮店等“五小行业”及沿街店铺的灭蚊、灭蝇工作。
12.区城管执法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乱搭乱建地段及公共环境地段的灭蚊、灭蝇、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3.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市民中心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4.区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大中型商场、美容美发店、旅馆招待所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5.区建管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及食堂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6.区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店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工作。
17.区旅游局:负责星级酒店的灭蚊、灭蝇工作。
18.区供销总社:负责所属农批市场、水果批发市场的灭蚊、灭蝇工作,做好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19.区国土局:配合专业消杀公司做好尚未落实单位的待开发地段的灭蚊、灭蝇等工作。
20.铁路上虞站:负责火车站的灭蚊、灭蝇工作及环境整治、垃圾袋装、防蝇设施的督查工作。
21.广电总台、上虞日报社:开辟专题、专栏,进行灭蚊、灭蝇工作及相关健康知识宣传。
22.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做好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组织管理工作;对各社区、行政村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的灭蚊、灭蝇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城郊结合部的旱厕、露天粪坑进行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及防护区内卫生整治;配合环卫部门实施垃圾袋装化管理,清除蚊、蝇孳生地。
各部门单位要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运垃圾,清除蚊蝇孳生地,食堂要配置灭蚊、灭蝇、防蝇等设施设备。各星级宾馆、饭店、酒家及车站候车室要做到绝对无蝇及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地。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
1.建立健全各级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专兼职除“四害”工作队伍。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制订灭蚊、灭蝇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
3.广泛发动,全民动员,开展宣传教育,逐级签订灭蚊、灭蝇达标责任状。
4.选择药械,进行药效试验,落实灭蚊、灭蝇工作经费等。
5.编发灭蚊、灭蝇宣传资料,开展灭蚊、灭蝇技术骨干培训。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8月)
1.加强垃圾袋装化管理。
2.各部门单位、社区、村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蝇孳生地。
3.灭蚊、灭蝇达标区和防护区的所有单位、场所统一时间,统一药物,实行五次大面积喷杀。第一次喷杀在6月10日左右,以后每隔20天定期喷杀一次。
4.在大面积统一喷杀的基础上,各单位、家庭要坚持日常喷杀工作,原则上隔天进行一次。
5.开展达标自查,制订巩固方案;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工作。
(三)验收阶段(20xx年9月)
1.9月上旬,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对下属单位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合格后将达标考核验收情况报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9月中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灭蚊、灭蝇工作进行达标复查验收。未达标的单位要及时整改,直到达标。
3.9月中下旬,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灭蚊、灭蝇资料,汇集成册,报请绍兴市爱卫会考核验收。
七、管理考核
灭蚊、灭蝇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与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签订工作责任书;街道、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等签订工作责任书。在复查达标验收中,凡发现蚊、蝇密度超标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必要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复查达标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上虞区“灭蚊、灭蝇先进城区”复查达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方 静
副组长:钱宏伟 区卫生局
夏万土 百官街道办事处
杜永刚 曹娥街道办事处
杜秀丽 区府办
成 员:区委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广电总台、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建管局、粮食局、旅游局、供销总社、上虞日报社、国土局、铁路上虞站、百官街道办事处、曹娥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卫生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下设四个专业组:
宣传组:组长:王胜坚 宣传部
成员:章亚芳 疾控中心
赵忠夫 百官街道办事处
夏湘浓 曹娥街道办事处
技术组:组长:方海平 疾控中心
成员:余晓峰 疾控中心
lijun 疾控中心
谢凯蕾 疾控中心
督查组:组长:陈亦明 卫生局
成员: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章来兴 曹娥街道办事处
过 政 建设局
余 权 市场监管局
陈建夫 交通运输局
孙卫国 教体局
徐建栋 卫生局
杨国权 卫生监督所
后勤组:组长:糜大雄 百官街道办事处
成员:吴丽萍 曹娥街道办事处
厉献花 百官街道办事处
朱方亮 卫生局
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科局关于印发的《20xx年澄迈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强化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精神,我园进行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系统的安全大检查,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整治,进一步推进我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我园安全管理、净化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幼儿园安定稳定的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即日起至5月31日)。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大检查(6月1日至11月30日)。
第三阶段:组织“回头看”,整改各类隐患(12月1日至31日)。
三、检查内容
在抓好我园安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食堂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及周边治安、关键部位的检查。结合本园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1、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检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2、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查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和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特别是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整治情况,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五大”活动“清剿火患”战役与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3、幼儿园食堂、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检查食品留样、刀具管理情况;幼儿园食堂安全保卫和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4、幼儿园安全保卫情况。检查我园安全保卫机构建设、专职保安人员配备、管理及履职情况,特别是门禁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规范使用情况。
5、幼儿园全园安全大排查,检查各班级各部门各楼层各种设施是否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 县XX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学校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保障我镇学校和师生安全,镇政府决定成立 镇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陈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确保学生安全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因此,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整治、重民生的高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位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职责如下:
镇XX: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大对非法载人三轮、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格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路段、桥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学校(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有接送学生车辆(含自有、租用)的学校(幼儿园)要把确保校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要求并履行好运行相关手续。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所有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校车驾本文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车辆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包租临时车辆接送学生,要参照校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同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责任。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要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严把采购关、储存关、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学生饮用水源安全。
派出所:开展校车安全排查,要掌握校车行驶路线、时间、车辆状况、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路面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运载学生车辆上路;对非法运载学生的机动车、火三轮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查,依法从重处罚。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对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交管站:要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凡租用运输企业车辆的,要经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运送资质。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部分学生上学交通难的'问题;在学生集中放学放假时段,与学校紧密配合,根据学生出行需要,合力安排运力。要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非法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镇安办: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工商所、卫生院:要做好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自备饮用水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其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及采购查验记录,餐具饮用水的消毒等,确保学校供餐、饮水符合国家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及介水疾病的发生。要做好学校周边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
二、科学合理安排,有序稳步推进
(一)年3月28日至年 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对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进行活动总结和下阶段工作部署。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整治效果
(一)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四)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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