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7-0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优秀【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优秀【15篇】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1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根据富政办[]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5月—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10月—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2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小组:由镇应急办牵头,消防中队配合,对来料加工厂、合用场所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二小组:由镇经发办(城建)牵头,资规所、住建所配合,对危旧房、地质灾害点等进行联动巡查;

  第三小组:由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牵头,综合执法中队配合,对餐饮、燃气安全等领域进行联动巡查;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照隐患风险库,全面分析研判社会面安全生产、火灾防控重点对象,研究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全面启动亚运会消防安保各项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研判、联合执法、夜查夜巡、隐患曝光、追责问责等系列工作措施;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四)决战阶段(10-12月)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一)推进重点领域精准治理。严格落实市消安委办《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抽查办法(试行)》(温消安委办〔2021〕14号)整治要求,推进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等重点场所集中整治,2月底前,力争完成182间合用场所“回头看”。深入推进全镇独居老人、残障人士居所消防安全改造民生实事项目,5月底前完成50户改造提升,9月底前完成“攻坚清零”。11月底前,针对性部署开展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三)建强末端监管力量。固化我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运行机制,健全乡镇消防管理组织,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力量建设,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等办公保障。6月底前,将消防工作纳入“微网格”事项;9月底前,各村完成消防工作组织建立,并由乡镇消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考核。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救援力量;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3

  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责任不明确,职责不清楚。

  (二)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三)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宿舍、公寓、图书

  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装置,或已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门、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等不能正常联动;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灭火器过期失效或不能正常使用;砖木结构的老建筑缺乏消防设施等。

  (四)电器线路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私拉乱接电气

  线路;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

  (五)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通道不畅通。疏散逃生通道、安

  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阻塞、占用;疏散逃生指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在门窗、逃生出口设置影响逃生或救援的障碍物;校内消防救援通道被挤占。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建规〔20xx〕21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建规〔20xx〕24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契机,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和皖南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系统总结我市在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成果,凝练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贡献“美丽中国”的黄山经验和范例。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保护体系。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家底,科学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分期分批完成历史建筑公布、挂牌、建档工作,编制《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形成全域覆盖、应保尽保、活化利用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体系。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业主主体、专家指导、社会参与、多方监督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产权人和市场等力量,发挥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区乡镇的作用。

  (三)完善相关政策。强化政策激励,规范市场行为,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建立共建共享和持续效应的政策保障机制。

  (四)构建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市历史建筑科学保护利用水平,夯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技术标准体系支撑。

  (五)打造示范案例。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提高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水平,培育一批类型多样、影响广泛的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典型案例。

  三、试点工作任务

  (一)筑牢应保尽保基础。

  1、全面调查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按统一标准评估认定历史建筑,对历史建筑基本信息、价值特征、保护利用管理状况等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包括现状风貌、产权情况、文史资料、修缮资料等内容组成的.全面、系统、完整的历史建筑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历史建筑名录的公布和挂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快构建徽派建筑数据库。在已建设徽派建筑数据库(一期)基础上,将我市已认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已编制27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已消失或濒危的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已发表有关历史建筑论文、文献、资料等基础信息,全部尽快入库。(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建筑设计院;配合单位: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3、及时发布历史建筑有关信息。将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基本信息、修缮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和保护动态及时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发布,并在市、县政府的网站以及规划局、文化委等有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确保历史建筑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公开、透明、渠道畅通。(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信息办)

  (二)夯实科学保护支撑。

  1、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基于《皖南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开展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深入探索历史建筑区域网络关联性特征和保护方法,突出文化版块的融合、综合保护,提高整体保护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2、制定保护利用有关技术标准。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评估分类标准》《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与适用性改善利用规范》。编制集保护修缮技术、利用引导、管理要求等内容为一体,具有全面性、实用性、易用性、工具性等特点的《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指导手册》。(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

  3、完成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图则。一幢一策明确已公布历史建筑保护控制范围、措施、修缮、利用要求,作为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4、开展历史建筑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注重新型科技手段的注入,重点开展针对历史建筑木结构、高密集布局特点,进行防火、防水、防腐、防虫(白蚁、黑蜂、粉蠹等)、防潮、防裂、防雷处理,以及建筑结构加固,通风采光、外墙保温、隔音等一系列新技术攻关与实践。(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创新特色魅力样板。

  1、打造屯溪老街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样板。依据老街保护规划,加强历史建筑的系统保护和利用,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文化产业特色功能街区、传承基地和创意产业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市城乡规划局;配合单位:市旅委、市文化委、屯溪区政府)

  2、打造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案例。结合我市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历史建筑相对集中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利用,打造一批名人故居纪念馆、特色博物馆、文化创意工坊,以及研学旅游、休闲餐饮、养生养老、度假民宿等新型业态。(见附件1)(责任单位: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旅委、市消防支队)

  (四)完善长效保用机制。

  1、制定《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依据《黄山市徽州古建筑保护条例》,制定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实施办法,明确历史建筑产权转让、转移登记,认领、迁移,消防安全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要求;完善历史建筑流转、租赁、经营等利用过程中所涉及的租金优惠、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

  2、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招商力度。依托旅游、文化、生态“三位一体”优势,扎实做好历史建筑项目策划、包装、推介工作,充分利用试点平台,积极引入外来优质项目、优秀企业和优质资本参与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市招商局、黄山文投集团、各区县政府)

  3、建立集体土地上历史建筑流转平台。依托江南林交所建立历史建筑产权流转平台,鼓励和引导历史建筑产权所有人通过平台进行交易。集体土地上的历史建筑可采取出租、联营等方式流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历史建筑新型流转方式。在简化程序、争取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扶持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区县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公管局、江南林交所等)

  (五)总结试点经验成果。

  汇编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成果。全面系统梳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成功经验和做法,编辑《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文件汇编》《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案例》,展示试点成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配合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黄山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消防支队、各区县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研究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城乡规划局)

  2、建立省、市联动工作机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合作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共建机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设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职督察员,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过程中的督查检查。(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3、加强部门联动与协调。建立信息月报制度,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报送进度信息,办公室汇总向领导组报告。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查制度,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公开信息,公布联系和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二)强化资金保障。

  1、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围绕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以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等方面,策划并全力争取一批项目列入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对新农村世行贷款、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以奖代补等专项资金整合,合理安排,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3、鼓励社会和民间资本投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历史建筑保护基金,促进社会资金有效投入、参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区县政府)

  (三)加强技术支持。

  1、组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专家委员会”。邀请各大院校、设计院所、科研机构以及徽派建筑保护方面专家和学者加盟,在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技术标准、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支持社团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支持我市“皖南古村落保护协会”及其他志愿者团队开展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帮助各类保护利用社团在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等层面协调解决一些问题,带动社会形成“保护历史建筑,人人都有责任”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强化宣传引导。

  注重宣传建立试点专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住建部“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提高社会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的了解、认识和参与,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委、各区县政府)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5

  为切实做好全区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安委办等五部门关于<黄山市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xx〕2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规划、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管理”工作原则,部署开展全市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摸清全市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预防发生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彻底摸清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督促落实全区古建筑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民生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有序解决古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用火用电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等火灾风险隐患,持续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辖区内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古建筑。

  (二)整治依据: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古建筑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三)主要内容: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1.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古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建筑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11)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不牢固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的`;

  (12)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堆存等易燃可燃物品的;

  (13)未对建筑物的用电量进行计算,使用超负荷电器的;

  (14)无专人负责定期对古建筑用电安全排查的。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古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古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确需动火,施工单位未制定相应动火预案、未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及施工用火现场无相关负责人进行旁站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古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与保护对象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无明确相关责任人,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5.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古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6)对有自动消防设施未明确维保单位的,或未及时维保的。

  6.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古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四、任务分工

  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负责组织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古建筑“一村一策”、“一屋一策”火灾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并对照方案积极落实整治整改。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履行文物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查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参与挂牌督办文物保护单位重大火灾隐患。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指导镇街参与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历史建筑改造使用方案和相关建设项目中建设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推动镇(村)、街道(社区)和文物管理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专兼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完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灭火演练。

  区安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施挂牌督办。

  五、时间安排

  自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区应急、文旅、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会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部门责任。该项工作于5月10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改。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按照排查整治6项内容逐一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自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该项工作于6月15日前完成。

  (三)排查督查。各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古建筑逐一开展排查,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报送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区安委办将抽调专人组织督导组,对全区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该项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四)集中整改。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古建筑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策”“一屋一策”整改方案,妥善处置。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不畅等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砖木、草木结构等建筑耐火等级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置不全,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力量建设不到位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由属地镇、街道协调研究解决,并加强督查督办。该项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

  (五)巩固提升。各单位在推进古建筑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形成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各相关单位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由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汇总古建筑类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总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传统村落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汇总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措施,切实摸清古建筑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集中连片的砖木、草木结构建筑,真正做到底数、情况明、效果好。

  (二)强化综合施策。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购置符合交通状况和地理特点的灭火救援装备,并将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技术防控手段纳入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在古建筑保护、建设、改造、创建和提升等工作中,针对历史保护和传统建筑的活化利用的需要及其火灾特点,从规划全局出发,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探索,将消防安全融入其中,予以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安排,夯实古建筑消防安全基础。

  (三)强化日常管理。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制定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推行标准化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达标情况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申请、保护规划等有机结合。要组织古建筑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养“明白人”,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水平。

  (四)强化救援准备。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完善古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对古建筑开展实地灭火演练;要加强对古建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指挥调度和联勤联动,提高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问效。区安委办将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有影响和较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请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按部署要求,汇总各管理单位和属地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及附件表格(电子版)报区安委办(报送内容需联系市直有关单位确认,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周虎,联系电话:18055936XXX,邮箱:hswb2532XXX@163.com;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逸,联系电话:2350XXX,邮箱:1197954XXX@qq.com;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马玉凯,联系电话:2331XXX,邮箱573444XXX@qq.com)。区安委办联系电话:2596XXX,QQ:746956XXX。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6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 、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____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对各地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行动期间,每周四18时前上报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工作台帐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7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加之我县长时间无降雨、降雪过程,气候干燥,消防安全压力增大。2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丰禾村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次扑救后再次复燃,过火面积900平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重点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重点场所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主要内容

  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企业、单位自查

  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全面排查

  1。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及时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检查排查。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规住局牵头负责全县在建项目、保障房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市燃气领域的检查排查。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及仓库的检查排查。

  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检查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的检查排查。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排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排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各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形成闭环。

  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于3月7日和3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

  3。公安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并参与执法检查行动,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于3月15至3月25日集中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于3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天台县“”足浴店火灾事故和莲湖区“”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城市运行安全考核工作,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抽查我县企业及单位。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8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学校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及任务分工

  分析全国和我省发生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发生场所和起火致灾原因,结合当前我校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确定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范围:超市、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教学楼、综合大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普遍存在以下10类突出问题(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常见突出隐患附后):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总务处)。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公共场所、超市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总务处)。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保卫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后勤)。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超市、食堂、学生宿舍、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实验实训车间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实训中心)。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保卫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保卫处)。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违规动火用电(总务处)。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八)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保卫处)。部门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书面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未明确统一管理。消防控制室等重点部位值班人员不在位,不清楚岗位火灾风险和处置流程。微型消防站人员不能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九)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保卫处)。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保卫处学生处、宣传部)。部门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师生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三、工作措施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分工

  (一)自查自改。各部门组织对符合工作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单位台账底册。按照10类突出问题和附件中重点场所常见隐患进行逐一对照,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3月15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分别书面报保卫处。

  (二)集中排查与整改。结合部门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和隐患清单,采取约谈、督办等形式,跟踪督促及时整改隐患问题。保卫处充分发挥专项行动监督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和调度推进,在部门检查过程中提供技术指导。消防器材、消防系统故障由保卫处负责维修处理,其他由总务处负责处理,3月底前,相关部门将排查情况及单位底册台账书面报送保卫处。

  (三)开展专项治理。各部门消防安全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做好监管工作。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9

  为及时发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和牵制火灾事故,坚决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提升文体旅游行业抗御火灾能力,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单位20xx年消防工作安排及方案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防安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眼于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摸底治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单位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管理水平,及时发现与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文体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镇(乡、街道办)科教中心、局属各部门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在自身责任范围内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一站式单位、文化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和广电播出单位(转发中心)、体育场馆和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场所(文化馆、图书馆、营业性演出场所)、办公场所(包括影剧院)等领域要立即开展重点排查。对本系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摸底和整改火灾隐患,并加强防火、灭火、逃生基本技能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的教育培训;

  2.对涉及消防安全许可权的行政许可项目严格把关: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文化场所,不得批准;

  3.杰出积极引导创作优秀消防安全文化产品,指导和监督重点保护单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站等文化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明定职责。

  5.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信息贯通共享,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从易衍生火灾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入手,实现火灾排查整治工作的无缝衔接,确保迅速、有效、全面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依托综治平台,发挥安全加工积极作用委员会和防火安全委员会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群防群治力量的管理工作积极性,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

  (二)建立隐患信息报送制度。在消防安全检查中所,发现当场不能的突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时,应在非常积极督促整改的同时,及时做好情况记录,留存文字、影像等证据资料,并会同消防大队及时报告区政府,提请实施区、乡镇(街道)两级挂账督办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三)建立隐患提前曝光机制。要设立火灾隐患提前曝光平台,督促主责单位和责任人整改佩吕桑火灾隐患;要及时组织新闻媒体,对日常检查和巡逻发现的突出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其整改情况要追踪报道。

  (四)完善工作考核制度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自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出,落实奖惩措施。要完善火灾事故制度建设隐患通报和倒查机制,对不能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措施不落实、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报送,推动整治教育工作有效开展。为确保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每周一回二前上报一次排查台账、每月14日、27日分别上报一篇宣传或检查简报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0

  为切实推动我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彻底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街道领导指示,集中力量、“地毯式”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张颖娜任组长,成员为社区工作站所有人员。

  三、工作内容及分工

  (一)废品收购站(点)安全隐患清理工作。全面开展废品收购站(点)的排查整治,建立台账,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整治行动。

  (二)社区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认真排查清理辖区所有场所,加强用电检查,严禁“二合一”、“三合一”现象。同时加强场所从业人员灭火器使用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清理工作。要加大对旧货店、小作坊、阁楼等生产经营场所排查整治,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行动的'方式,全面登记造册,积极向街道安委办反馈,依法从速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排查整治行动纳入重要、首要工作,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社区领导靠前指挥,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狠抓落实,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对消防安全隐患场所,积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治理,确保大排查大整治的顺利开展。

  (三)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档案建设,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经验总结,要对所有的隐患场所及整治情况逐一建档造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送。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1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重点

  (一)整治的范围是在既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行业是造纸、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化纤、印刷、小化工、工艺品、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突出的其他行业。

  二、整治工作安排与步骤

  整治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根据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镇实际,认真分析本镇“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现状,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落实。

  (二)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2月—20xx年4月)。以工作站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对全镇范围内的企业、镇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全面开展排查,真正摸清底数,列出整治重点,建立整治台账,并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报送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镇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三合一”场所排查汇总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到限期整改,实行联合执法,督促单位逐项逐条整改落实,确保隐患得到真正消除。

  (四)验收巩固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1月)。将综合整治工作台账上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富政办[20xx]121号文件要求,迎接市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并对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工作站、行政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这次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摆上在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这次综合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要按照“分级、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要充分发挥工作站、行政村(社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要组织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熟知整治标准,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派出所、经济发展办、综治办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帮助和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隐患整治措施。

  3、强化措施,全面整改。要根据《富阳市“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检查整治措施,重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三合一”现象的产生;实施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等措施,将“三合一”现象彻底消除。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现象,要确定专人,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反馈整改情况。对整改难度大、牵涉面广的“三合一”场所,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对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限期予以整改。对无法整改、火灾隐患严重的单位以及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上报市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取缔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广泛宣传、强化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深入宣传“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这次综合整治工作,对火灾隐患严重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针对业主和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高我园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杜绝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消防器材维护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范围

  幼儿园的各个地方及周边环境。

  四、整治重点

  1.幼儿上课、午休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

  五、整治目标

  疏散设施、安全出口(通道)的设置和治理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落实责任,健全制度,确保园安全。消防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园不发生火灾事故。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3

  两节将至,农村用火用电骤增,农村消防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为落实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现根据黄文旅文物(20xx)41号文件精神,在全乡开展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范围

  具有火灾风险的古建筑、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文物建筑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二、整治重点

  对照《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规程》《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古城镇和村寨火灾防控技术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文物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重点排查整治下列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

  (一)电气安全隐患

  1.电气线路未穿金属导管保护的;

  2.不安全使用电热器具的;

  3.在文物建筑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的;

  4.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的;

  5.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拉和负荷过载的;

  6.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的:

  7.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的;

  8.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的;

  9.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的;

  10.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的。

  (二)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禾、燃气、炭炉的;

  2.文物建筑单位施工现场违规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的:

  3.在禁烟场所吸烟的;

  4.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的。

  (三)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的';燃灯、烧纸、焚香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燃灯、烧纸、焚香的。

  (四)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的;

  2.消防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消防专用器材移作他用的

  3.具有状态指示的消防设施、设备,其指示灯的工作状态不正常的;

  4.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的;

  5.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六)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

  2.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人员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的;

  3.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的;

  5.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的;

  6.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防火灭火能力不强的;

  7.消防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七)可能引发火灾的其他隐患和问题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元月5日。

  开展普查动员宣传,将文物建筑火灾是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行政村。

  第二阶段排查整改:20xx年元月6日至20xx年元月31日

  乡对辖区文物建筑单位开展排查,对发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照单整改。能整改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销号。排查整改要填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记录表》,并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成立联合检查组结合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县级以上文物建筑保护实施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底

  乡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认真查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具体有效针对措施,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排查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取得实效。

  四、检查分组

  第一组带队领导: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蓝朋

  检查组成员:郑燕萍、叶婧

  负责祁山镇、塔坊镇、平里镇、祁红乡、芦溪乡、溶口乡、新安镇、闪里镇、箬坑乡

  第二组带队领导: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叶国兴

  检查组成员:谢洁利、金晓

  负责小路口镇、渚口乡、历口镇、古溪乡、安凌镇、大坦乡、金字牌镇、凫峰镇、柏溪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是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是构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将排查治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机制,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隐患治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4

  近年来,全市高层建筑发展迅速。这些建筑高度高、体量大、功能和结构复杂、人员密集,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尤其是一些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部消防局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要求,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xxxx年底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xxxx年xx月。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作范围是xx市各县(区)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公共建筑指的是建筑高度大于xx米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商场、宾馆、公寓、医院、办公或者集购物、娱乐、餐饮、文化等消费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体等)。

  工作内容如下: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是否破损开裂、脱落,是否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存在供水不足、水压不足等问题。

  2.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损坏或瘫痪,是否建立了维护保养制度。

  (三)安全疏散设施。

  1.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

  2.防火门是否存在损坏或构件缺失等问题;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标准。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检查门是否采用丙级防火门并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是否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是否存在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五)电气燃气管理。

  是否存在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等问题。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或小区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是否在高层建筑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责任人、楼长姓名及其职责公示牌。

  3.单位或小区是否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并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是否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

  5.单位或小区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七)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

  1.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是否被机动车辆或其他障碍物占用。消防车道上已有门的,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且能随时正常开启。

  2.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

  各级消防救援部门依据管辖权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要求,对每栋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二)建立清单阶段(xxxx年xx月x日—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单位和整改时限,进一步细化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表x)。

  (三)监督抽查阶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双随机”高层建筑专项监督抽查工作,在xxxx年xx月底前抽查率达到x%,在抽查过程中,要联合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建筑使用单位,对自查自纠中未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补充完善。同时消防救援部门要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达法律文书督促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

  (四)整改隐患阶段(即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各住宅小区产权人、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对前期发现的火灾隐患自行整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xxxx年底前,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措施,扎实推进综合治理。要加强调度指挥,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

  (二)合力整体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安委办将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基层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5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

  健全各项消防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积极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重点区域消防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消防演练制度等。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原则,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消防安全职责细化到每个岗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要紧抓消防工作重点环节、重点任务,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学校要认真开展包括消防知

  识在内的课堂安全教育,中小学做到公共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计划、考核”五落实。充分利用官网、官微、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微信群等宣传阵地,普及消防知识及防灾自救基本技能。通过开展“寻找身边的火灾隐患”活动,提高师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能力,防患于未然。组织开展上好一节消防课”主题教育、灭火逃生疏散演练、消防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儿童消防作文绘画大赛和消防进军训等活动,进一步拓展师生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知识水平,增强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0xx 年底前,各类学校要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改活动,排查整治以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和砖木结构建筑为重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深入排查校园消防隐患,依托平台建立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学校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分类列出整改计划,及时进行整改,按时销号“清零”;学校一时不能完成整改或自己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方案确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要加强现场值守,防范在整改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学校上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或需要其他部门联合整改的,要挂账督办,争取当地消防部门支持予以整改。

  (五)积极推进学校消防标准化管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根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以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建设,大力推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针对本单位建筑物是否取得消防许可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20xx年10月底前,市教育局拟组织遴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推荐到省教育厅并在全市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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