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的合同

时间:2025-09-15 合同协议 我要投稿

签订劳务的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签订劳务的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签订劳务的合同

签订劳务的合同1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依法成立、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专业防护卫公司,具备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现应甲方需要,派遣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甲方维护交通秩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派遣保安人员的任务

  甲方使用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巡逻、报警监控、车辆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条派遣保安人员要求、数量、服务期限和地点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和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

  3、服务期限:

  1年(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人员的到位时间以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派驻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管辖区域。

  第三条保安人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根据派遣保安人员的实际到岗时间,在每人每月XXXX元的基础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保安人员到达岗位后,接受甲方领导,具体工作由保安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职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同时应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

  2、因工作特点要求,需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由甲方负责。

  3、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劳动法规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有权要求乙方在

  3天内予以调换,乙方应予满足,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上岗履职,因未及时予以调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听从甲方指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因职务行为导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且甲方负有责任的,由甲方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无责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员个人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该类侵害、损失被相关权利人追究赔偿责任并先予赔偿的情形下,甲方有权就所其承担的损失最终向乙方进行追偿。

  5、被派遣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疏导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汇报。

  6、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经常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执勤与管理中的问题。

  7、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开展工作的制服、标志及基本安保装备(制服、标志及装备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保等各项法律规定费用,发放工资。

  8、乙方根据甲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向甲方下属部门派驻保安人员后,未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各部门的保安人员人数。乙方未经甲方下属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派驻到甲方下属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如须调动,应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额的

  5%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期总金额

  25%的违约金。

  4、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

  30天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未详之处,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约代表:负责人/签约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签订劳务的合同2

  发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

  甲方决定将________公司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装修完工前付_________。

  五、乙方的职责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公司与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

  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务的合同3

  在许多情况下,雇佣员工时,劳务协议是必不可少的。然而,关于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不同的观点和做法可能存在差异。在这个主题上,本文将探讨劳务协议签订期限的要求和常见的实践,为读者提供有关该主题的全面理解。

  一、法律规定与劳务协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包括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信息真实等原则。劳务协议的期限是劳动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权利和雇主的义务。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并未有明确的限制。

  二、劳务协议签订期限的常见实践

  在实际操作中,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通常根据具体情况和行业特点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实践:

  短期劳务协议:一些企业可能采用短期劳务协议,即签订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这种安排适用于临时性或短期的岗位需求,可以灵活应对市场变化。

  中长期劳务协议:对于一些长期稳定的岗位,企业可能会选择签订中长期的劳务协议,通常在三年或以上。这种安排有助于稳定员工队伍,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成本和风险。

  长期固定期限劳务协议:一些企业可能采用长期固定期限的劳务协议,通常为一年一签或三年一签。这种安排有利于保持员工的竞争力和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降低了长期合同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何种签订期限的劳务协议,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三、签订劳务协议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签订劳务协议时,雇主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岗位需求:应根据具体的岗位需求和员工的岗位职责来确定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

  市场竞争:在考虑签订期限的同时,还应考虑市场变化和竞争环境对人员需求的影响。

  员工利益:应充分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

  四、结论

  综上所述,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行业特点。尽管法律规定并未对劳务协议的签订期限做出明确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法律规定和行业特点,合理选择签订期限是非常重要的。无论采用何种签订期限,都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通过合理规划和风险管理,企业可以建立一支高效、稳定且具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

签订劳务的合同4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xx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签订劳务的合同5

  一、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在于: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企业是可以和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但是需要注意相关的风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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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是,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等。如与以上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就只能签立《劳务合同》。临时用工也可以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

  但公司普通员工最好签订劳动合同,能受《劳动法》保护,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保险等,对普通员工更有利。

签订劳务的合同7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招用食堂工作人员,乙方申请应聘。经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临时工,并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止。共年_________________月,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1、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按学校后勤处营养餐搭配规定进行加工,准时为学生提供营养早餐。

  2、乙方确保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1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3、乙方必须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定期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1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

  4、乙方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

  三、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报酬

  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制。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采取月包干工资形式。每月包干工资800元。

  说明:学校开给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中已包含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也包含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支付的'一切补偿。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动报酬,聘期满结算并一次性支付。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签订劳务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方校园安全和工作秩序,双方经现场勘查后,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安有偿服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保安劳务派遣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合同期限

  合同期为壹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合同规定事项

  1、 双方均已明确乙方提供的是日常工作中的保安人防服务,即在甲方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完成双方约定的工作任务,尽可能地预防刑事、治安案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提供合理、有效的安全建议,出现事故或案件时乙方派驻的保安员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等工作。

  2、 乙方按甲方需要用保安员人数向甲方派遣合格的保安员____人。保安服务的主要范围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3、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派遣保安员,按照教育部等十部委《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________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保安员进行挑选、更换,并在保安服务范围内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安排,甲方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保安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质量提供评价、建议、使乙方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乙方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尽可能予以解决和满足。

  3、甲方对保安员的`个人工作质量进行考核,有权对有贡献的保安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失职的保安员,建议乙方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4、甲方应提供保安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如:执勤室、休息室(宿舍)甲方如有开办食堂,应向保安员提供便利。

  5、保安员劳务费甲方应每季度付清一次,即每季度第一个月25日前按时向乙方支付每人每月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若逾期支付保安劳务费,要承担逾期付款滞纳金(按日百分之____计算)。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选派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保安员工作的男性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男性保安员初任年龄50周岁以下。学历初中毕业以上,其中退伍军人,保安学校毕业的人优先,经过严格培训,具有良好形象,责任心强,并持有《________省保安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2、乙方派驻保安员必须严格按照不低于部颁布的《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提供保安服务,对甲方因保安服务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尽量给予满足,并及时整改,乙方有义务对派驻的保安员明确保安服务的工作要求。

  3、乙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结合甲方的工作环境,有权限据《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劳动标准,要求甲方为保安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尽可能创造良好条件。

  4、乙方对选派到甲方的保安员应提供必须的装备,如:保安服装、保安器械、保安执勤证等,同时,乙方应与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为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

  5、保安员的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失业保险、工伤险、生育保险、绩效奖金、加班费、服装器械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但保安员在维护甲方正当权益和阻止不法行为而受到侵犯和伤害(即工伤),在各项保险赔偿以外,不足部分费用,本着以人为本,实行人道主义精神协商解决,由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6、对甲方提出的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保安员,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更换通知的____日内更换人员。

  五、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期满后,若要提高保安劳务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省政府确定的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国家出台关注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职工工资的调整》规定协商后确定。

  2、本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如遇双方上级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其中一方认为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按约定处理好善后事宜。

  甲方: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务的合同9

  一、企业可以和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最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二、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他们的区别在于: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签订劳务的合同10

  (一)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不论期限有一年、二年甚至是五年、十年,都由双方约定而成。

  (二)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务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务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务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务合同,且劳动者不存在在试用期因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且在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续订劳务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务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务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务合同即终止。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劳务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具体如下: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务合同或者劳务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使用期,即对于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转换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3、劳务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4、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合同中规定的`签订期限,否则就很容易让单位利用合同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另外,劳务合同其实与我们经常所说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所以在劳务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适用的法律也是同样关于劳动的相关规定。

签订劳务的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由乙方提供足额、技术熟练的建筑施工工种--架子工施工人员及相应的管理人员进入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拣承揽该工程的脚手架搭设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拣。

  2、工程地点:苏仙区锁石路。

  3、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220xx㎡,其中:C1栋20xx0㎡,C2栋20xx㎡;实际结算建筑面积按照湖南省06计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4、结构类型:框架和框剪。

  5、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的质量要求。

  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必须达到郴州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二、工程工期:

  总工期:按甲方计划工程执行.计划进场日期为:20xx 年10月28日(实际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分段控制工期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周计划、月计划执行实施。主体完成时间及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乙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现场文明施工及综合管理情况由甲方确定。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总工期仍然不能顺延。

  三、劳务承包工程范围、承包方式、工作内容:

  1、承包范围:御溪湖畔项目部C区C1、C2栋所有属脚手架搭设施工内容和安全防护设施(含临时设施等等)。

  (1)、甲方供应的架管扣件、安全网、防护网、竹架板,悬桃所用的型钢、钢丝绳、扣(卡)件、扎片、铁丝材料;钢管刷黄色油漆由甲方负责,刷分色油漆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分色油漆。

  (2)、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设备外,施工所需的小型机具、工具均在乙方承包范围內。

  2、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内包工、包架子工施工、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等。

  3、扣(卡)件实际责任承包负责制,乙方提供所需扣件数据向甲方领用, 工程施工完工后扣除损耗率3%交给甲方, 超过损耗率3%以上由乙方负责按购买价赔偿。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工作内容包括所有架子及防护搭设、拆除、转运、维护、安全网挂设及清理、场内运输,材料堆场至加工现场的二次转运.材料卸车码堆; 施工完工后所有材料实行分类清理码堆, 整齐有序地按照甲方指定位置码堆;

  (2)、下列项目所需架子和防护所搭设、拆除、转运、维护和部份修整:

  A、基础临时外架和放线用的龙门架;

  B、外墙综合(含单项)脚手架,安全网(含立网、水平网),防护板(竹架板)铺设;

  C、卸料平台、临时平台,人货电梯每层平台,塔吊安装附脚操作平台;

  D、"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安全防护;

  E、悬挑架预埋件的制作、型钢、钢丝绳安装拆除;

  F、钢筋棚、木工棚、配电房、临时住宿办公用房、安全防护

  G、钢管刷分色油漆,扣件的修理,所有与脚手架有关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3)、熟悉施工图纸,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4)、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分类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每天做到工完场清; 拆除架子时卸下钢管所有的扣件。

  (5)、配备相应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组织自检,对班组内施工工人进行技术交底;

  四、承包工程费用:

  1、工程承包单价C1—C2栋,按建筑面积:13.00元/㎡;(建筑面积按湖南省06计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如质量达不到施工图和规范要求的,或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动退场,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进行结算。

  2、以上合同价均包括完成本工程所有用工及其它所有费用。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按承包单价×建筑面积,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按乙方己完合格工程价款的80%进行结算支付。

  2 、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完成一层(指楼面砼浇注完成) 按该楼层工资价款的80%支的支付,余款工程验收合格半年内全部付清。

  3、预结工资实行分层划分,C1栋主体结构为18层(含1层架空层和屋面斜坡层),架子工计算建筑面积为18层,预结工资按18层分层预付,并且区分搭设和拆除两个阶段各占50%和40%计算(留下10%待全部拆除后支付),该层搭设(拆除)预付工资=即该栋总工资(该栋总建筑面积×单价)÷18层×50%(40%)。C2栋参照C1栋计算原则。

  4、如遇甲方资金困难, 乙方暂替付每完成楼层工人工资80%,但乙方替付不能超过3层以上。

  六、材料供应与管理:

  1、本工程周转用的主要材料为钢管、扣件、型钢、安全网、竹架板, 材料应满足施工安全规范要求,

  2、乙方无权将甲方材料擅自挪用, 若发现乙方偷卖甲方材料,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被偷材料全部金额, 并每次罚款1000元, 情节严重, 移送司法机关。

  七、质量要求:

  l、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范,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质安站和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捡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质检员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200元。

  4、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标准按现行规范要求执行。

  5、乙方在施工搭设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脚手架连墙点和加固点。

  6、外墙脚手架及四周搭设的安全防护网必须整齐美观, 搭设牢固稳定。

  7、外墙脚手架必须保持超出施工层1.5M以上, 以保证施工人员安全, 不得延迟搭设, 否则, 出现安全事件全部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用塔吊吊运材料时,指挥人员与塔吊驾驶员应密切配合,当塔吊放下材料时,操作人员应主动避让,应随时注意材料(物)碰头,并应站立稳当,防止材料碰人坠落。

  3、离地面2米以上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4、严禁操作人员在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每个工人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头戴安全帽,严禁安全帽放在一边不佩戴。

  6、在塔设架子工作面时应注意防止钢管、架板、扣件等掉到外架中而弹伤人员;所有的工人都不得从高处向下扔物体。

  7、严禁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层违章作业,严禁乙方施工人员打赤膊、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进入工地等违章形为, 否则, 甲方有权每次每人罚款50元。

  8、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本工程乙方确保无死亡、重轻伤安全事故。

  9、乙方按项目部的安排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乙方每天工作前,应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10、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服从现场安全人员的指令,并接受相应的奖惩.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他方人员轻伤,对项目造成损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从乙方结帐单中加倍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不得与其他劳务队伍因材料、设备等原因发生争吵、打架等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双方各罚款200 元.

  十、其它

  1、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 及时将支付民工工资情况用工资表形式上报给甲方(工资表中必须有民工身份证号和本人签字),如有拖欠民工工资现象的,甲方有权从工资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对乙方行为进行的处罚款和要求乙方赔偿款, 乙方无权拒付, 该两项款由甲方在每层或每月支付乙方工资时扣除。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以上条约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劳务的合同12

  用人单位(甲方)

  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劳动者(乙方)

  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要试用的精神,在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制定本试用期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为试用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个月,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的聘用岗位为:()在试用期内,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乙方在试用期间工资为()元/月,此为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全部福利待遇。每月工资自乙方上班之日起次月( 4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发放。

  四、乙方报到时,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学位证),职称证原件,暂住证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甲方将复印留底、归档。

  五、在试用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使用或者帮助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乙方如在报到后主动提出辞职,需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当月工资按1000元/月发放。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天数计算。

  七、在试用期内,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资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第六条。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失职,给甲方经济利益或社会声誉造成损害的.,或因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追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技能的培训。

  十、在试用期内,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工作用手提电脑及工作用移动硬盘等办公用品。如被乙方损坏或丢失,乙方须照价赔偿。

  十一、试用期满前一周,乙方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甲方对其做出工作表现评估,合格者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并办理转正手续,甲方将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转正后,乙方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评估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

  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劳务的合同13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试用期合同。

  一、合同期限

  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个月。

  二、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工作情况,循序渐进地安排试用员工的工作,在工作中细心指导、培训,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讲解,对员工的问题细心解释释疑,以期试用期员工尽早熟悉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巧,尽早转正;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按照公司试用期相关规章制度为准,确定试用期工资报酬及发薪时间,不得无故拖欠。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有服从工作安排的义务,有找寻房源和客户的义务;

  2、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损害甲方或业主利益,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招摇撞骗的;

  (3)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移交账款不清或弃职潜逃的;

  (4)窃取公司任何技术性资料及商业性资料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7)被依法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的。

  注:违反上述(2)(3)(4)(5)条款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追偿并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试用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由甲方评估乙方综合能力,决定转正、辞退还是延长试用期。

  六、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文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劳务的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

  名称:________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1、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内容:

  (2)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____管理和专业技术类/____工人类。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乙方工作地点:______。

  (5)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____、半年____、季____或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4、劳动报酬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__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5)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6)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第周)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5、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2)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2)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3)《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8、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10、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劳动纪律和相关管理制度。若有违反,将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严重者进行开除或辞退,或者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补偿。

  (2)当乙方工作满半年时,甲方为乙购买社会保险。

  (3)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任何补偿:

  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④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⑤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⑥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⑦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⑧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⑩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劳务的合同15

  工程名称: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常州市境内工程桥梁施工一标

  工程地址:益民桥、横岸桥、粮庄桥

  安 全 管 理 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发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达到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有个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环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以约束和规范双方行为,使总包、与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认真执行落实上级及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为有效的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1.总包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是各自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全责。

  2.人员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后,方可作业。

  3.总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配设各自专职安全员,共同对工地安全状况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检查,及时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4.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双方共同进行并认真落实实施。

  5.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生事故后,应积极抢救受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

  7.双方不得隐瞒事故细节,均应如实对待,冷静积极地为妥善处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总包单位责任

  1.为了施工安全,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必须安全可靠有效,险要点、段、部位必须悬挂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为作业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施工作业环境。

  2.及时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务前必须由工长或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3.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对作业人员的各类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依据项目安全规定进行处罚。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积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到位;

  5.凡由总包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作业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执行,如再强令违章指挥发生事故,甲方负全责。

  三.分包单位责任

  1.有关营业执照、质资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据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其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总包日常管理,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有劳务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由其法人签字确认。

  2.人员进场后,必须将进场人员名单等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身份证号)造册上报项目安全部门,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其发放劳动报酬时必须实人实名签字。

  3.严格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作业时严格按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作业,正确使用“三宝”,穿戴好自身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在工作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5.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话等安全活动工作,并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加强班组(队)内部人员安全管理。

  6.班组(队)自备的各类施工机具,应确保安全可靠有效。

  7.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规定要求作业,接到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8.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9.严格用工管理,严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10.教育好本班组(队)人员,不得有违法治安行为发生。

  11.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防护到位。

  13.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2.项目下发的事故隐患通知未落实,隐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员劝阻不理,将严厉处罚,

  1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等或自身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员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安抚受害者家属。并处理善后工作。

  15.严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务。

  16.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劳动关系终止时结束。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负责人: 项目部(章)

  时 间:

  劳务分包负责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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