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6-05-18 工作方案

实施方案9篇(热)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施方案9篇(热)

实施方案 篇1

  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20xx〕70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努力改善我县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户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在政府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坚持自主、自愿原则,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二)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政府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引导帮助农村建造减灾抗灾、符合规范、造价适中、能满足最基本需求的房屋,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危房户居住条件,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补助标准,落实各级各方责任,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操作程序,严格抓好农户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工作环节,坚持民主评议,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于10月底全面完成33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12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1日—8月30日)

  1、调查、统计、核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改造户台账(8月1日—8月20日);

  2、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8月中旬);

  3、召开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8月16日)。

  4、向省、州上报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和补助对象花名册(8月中旬)。

  第二阶段:项目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0日)

  各相关部门、乡镇、村组督促、帮助危房改造户做好住房新建或维修改造工作,组织对象户及时入住,并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

  1、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10日—11月20日);

  2、迎接省州检查组检查验收(11月21日—12月10日)。

  五、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和申报程序

  (一)补助对象

  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对象包括:

  1、分散供养五保户;

  2、低保户;

  3、贫困残疾人家庭;

  4、其他贫困户;

  5、因灾倒房户。

  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本地实际和建房户困难程度,确定分类补助标准,原则上新建房屋补助资金10000元,修缮加固的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三)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县里设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县里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四)申报程序

  建房对象的`确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建房对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小组民主评议后进行张榜公布,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村委会的申报意见进行审核→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进行审批→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批结果报州、省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实施要求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农村危房改造,主要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重点帮助对象为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倒房户和其他贫困户。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管理要求做到“六到户”:一是任务到户,8月20日前把危房改造对象落实到户,每个建房户明确具体开工和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二是公示到户,将每个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姓名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示,确保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资金到户,补助资金必须由县民政局按照建房补助标准通过县信用联社打卡到户,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建档到户,对每个建房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以备检查;五是标识到户,新建和修缮加固的房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的醒目处加挂统一标识牌;六是验收到户,开工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建房进度、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

  (二)科学设计,规模适度

  农村危房改造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并达到如下建设标准:1、建筑面积。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以上为60平方米左右,建筑面积也可根据家庭人口适当调整。2、房屋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木(竹)板封闭。3、配套设施。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有独立的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标识。

  (三)依法建设,合理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应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形式多样、防灾减灾、节约土地、城乡一体”的原则,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合理选择建设地址,注意避开行蓄洪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并符合村镇建设的总体规划要求,不得出现规章建筑,避免短期内拆迁重建。新建住房原则上以分散建房为主,集中建房为辅。对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五保户可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四)依靠群众,整合资源

  农村危房改造坚持村民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社会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与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武陵山片区建设相结合、与特色民居保护相结合,充分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政策减免、个人自筹、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按标准补助,不足部分可通过社会互助、村组帮工帮料等多渠道解决。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泸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石泽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梁君,副县长向明江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办、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残联、县电力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班子,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长任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民政、财政、国土、林业、水利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抽调3—5人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负责协调危房改造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主体。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村组义务投劳,帮工帮料,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组织、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局面。

  (三)强化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管理有关信息。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公示意见、危房鉴定、协议书、政府补助审批和改造前、中、后照片等资料整理归档。要对每户危房改造户的姓名、家庭住址、开工时间等基本信息建立农户纸质档案,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危房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完整录入信息系统后,可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危房改造农户档案录入情况及相关数据是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依据。9月20日前,县要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工程进度。加强对建房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告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每月20日前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至县里。县民政局会同县建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于每月25日前分别将改造进度上报至州里。11月底前,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总结报送州里。

  (四)细化责任。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协调,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我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建设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单位的关系,督促检查各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各乡镇建房进展情况。县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督促检查建房进度。县建设局依法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现场进行鉴定,负责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质量监督,并免收相关费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建房所需宅基地征地手续,鉴定、检测宅基地地质状况,并免收相关费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危房改造所需木材指标,办理木材砍伐手续,并免收相关费用。县移民局负责库区移民搬迁户的建房工作。县残联负责残疾人户的建房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拨付工作。县监察局、县审计局负责危房改造工作各种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办、县扶贫开发办、县水利局负责按照新农村建设相关规定,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饮水管道铺设、道路硬化、沼汽池建设等工作。县电力局负责危房改造户的用电线路架设。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五)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村,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于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六)检查验收。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和总体验收申请。11月中旬,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严格考核。一是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按规定扣分。二是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责任制,联乡(镇)县级领导负责所联系乡镇的危房改造工作。三是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并列入年终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四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里与各乡镇、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危房改造对象都要一一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对确实无劳力的五保户、孤儿、残疾人和家庭十分困难的农村低保户,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房屋新建和修缮加固工作,确保如期如数完成任务。

  (八)严肃纪律。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之一,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截留、挪用建房资金。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方案 篇2

  根据达县财政局、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xx年灾后重建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达财农〔20xx〕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达县米城乡尖山庙村新村扶贫村道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扶贫开发村道维修工程顺利开展,村支部、村委会决定成立尖山庙村扶贫开发村道维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华

  副组长:李海

  成员:吴雪刚、杨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扶贫开发村道维修的日常工作。

  一、实施项目原则

  1、坚持尊重民意、调动民心、群众参与、集体决策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力的原则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按照上级安排的资金量和补助标准,20xx年我村安排的村道维修1.5公里水泥硬化。

  四、村道维修项目建设标准及要求

  标准: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达到三至四级公路标准,水泥路面以现路面的中线上硬化宽度达到3.5米,厚度0.2米,混凝土标号C30号。

  要求:

  (1):道路平整,在维修前,应先将路面作过细平整,使路面、坡度、高度、平整度达到硬化要求。

  (2):维修村道必须使用大型的先进机器设备,如搅伴机、发电机组、震动器、震动梁、振动棒、压纹机、切割机等设备。

  (3)、每隔200—300米设一个错车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

  五、项目建设时间与方式

  (一)维修时间: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二)建设方式: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则,根据村民代表和村民大会讨论结果主要采取自建和扶贫投入方式。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村道维修资金1.5公里,需投资3.5万元。其中:财政灾后重建资金2万元,群众自筹1.5万元。

  (1)、路基整治

  挖土方:78方×10元∕方=780元(含运费)

  片石:500方×70元/方=3500元(含运费)

  碎石:50方×80元/方=4000元(含人工工资)

  涵洞:2个×20xx元=4000元(含人工工资)

  (2)、混凝土C30=70.31方×320元/方=22720元(人工工资等)

  (3)、合计35000元

  七、项目效益分析:

  新村扶贫工程村道维修的实施,一是能解决我村人民肩挑背磨的历史,二是能解决项目实施地群众农用物资运进难的`问题,大大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三是能解决项目地群众农副产品产出难的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严格监督

  村支部、村委会加强对实施项目的督促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返工。

  (二)、严格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扶贫资金财政报帐办法(试行)》。对补助资金规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示。

  (三)、严格管护

  为了保证最大限度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延长工程使用寿命,村委会对建成的项目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护、养护制度。

实施方案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0号)和山西省的有关法规,为增强本企业凝聚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稳定职工队伍,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基础上,按照量力、自愿的原则,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延续和发展。

  第三条 本方案旨在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减少职工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利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凝结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四条 企业年金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公司建立企业年金,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

  (一)统一领导。由公司企业年金管理理事会(下称理事会)决定企业年金的政策制度、确定计提比例等;

  (二)集中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由理事会按规定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年金管理机构进行集中管理;

  (三)专户储存。企业年金基金按有关政策的规定程序委托×××××金融机构进行托管,与其他资金分户管理;

  (四)专款专用。企业年金基金只能用于支付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六条 按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与本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职工均列入实施范围。

  第三章 企业年金的筹集

  第七条 企业年金由企业和职工按理事会规定的比例共同出资筹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

  第八条 由公司承担的年金费用在国家规定的经营成本中列支,年缴费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缴费比例由理事会根据公司每年经营情况确定。

  第四章 缴 费

  第九条 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将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2%的比例计提,从本人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个人缴费部分全部纳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计算公式如下:个人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基数×2%

  第十条当年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第五章 个人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单位缴费划入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

  第十二条 根据理事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由理事会选择的账户管理人为职工建立并管理。职工个人和本

  公司缴纳的年金分别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第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每年按净收益率划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分别计算。

  第六章 企业年金支付与转移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结清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撤销帐户。企业年金按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第十五条 职工工亡或非因工死亡的,企业年金储存额可以继承,并撤销帐户。

  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单位缴纳部分年金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支付。

  第十六条 职工与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新就业单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封存,出国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

  当职工要求转移、出国人员要求支付、封存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发生企业年金支付时,其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转移或支付,公司缴纳部分按以下比例转移或支付:

  (1) 在公司工作不满10年的不予支付;

  (2) 在公司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支付50%;

  (3) 在公司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支付100%;

  (4) 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1-10级的支付100%。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内,因辞职、违法违纪及违反劳动合同等行为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的,取消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全额转出,公司缴费部分划入企业账户。

  第七章 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年金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并获得较好的运营收益,公司企业年金委托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理事会为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公司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理事会由企业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企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公司的企业年金事务外,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活动。

  第二十一条 企业年金理事会设办事机构,其职责:

  (1) 掌握基金的收支情况;

  (2) 掌握银行的资金状况;

  (3) 掌握投资机构的投资组合及收益情况;

  (4) 掌握政策的动向;

  (5) 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6) 向理事会提出报告;

  (7)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企业,另一方为受托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将随国家和本公司有关企业年金政策的调整而进行适当修改、补充。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本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公司企业年金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X年X月1日起实行。

实施方案 篇4

  为使我镇水稻生产走上规模化、优质化和产业化之路,提高水稻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舒农[20xx]2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1、总体目标。20xx年县农委和财政局安排我镇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良种良法配套奖励资金20万元,直补2万亩(亩补贴10元)一季稻核心示范区。在示范区内实行技术方案、配套供种、配方施肥、病虫综防、订单销售“五个统一”。通过示范区的建设,加快优质高产品种以及配套的高新实用技术的使用,以达到单产、品质、品牌、效益的四个提升,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提高稻米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为我镇粮农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实施原则。政府引导、企业带动、重抓大户、划定区域、订单生产、整村推进、指定品种、补贴到户,亩补贴10元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实施办法

  1、区域划定。全镇推进,实行谁购种谁享受补贴的原则。

  2、品种选定。品种选用镇稻6号、安选晚1号、宁粳3号、皖稻86,百亩新品种示范由县种子公司和杭埠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议定在示范片上使用,其它品种将严格控制,以确保农民利益。

  3、供种办法。项目区用种由县指定单位统一提供,镇确定以农技、科普经营网点为良种补贴种子定点供应点,各供应点在供种给农户时必须出具安徽省统一印制的供种发票,并登记其户主,购种人签字确认,各经销点于6月10号前把供种登记表报杭埠农综中心,作为补贴到户依据。种子质量保证单位为县相关供种单位和各经销网点。

  4、面积核定。各农户在水稻播栽后,以村登记、公示(公示不少于7天),由镇审查统计上报,各经营网点实行进货发票、售种发票、售种登记相一致原则,确保项目实施不走样。

  5、示范操作。镇分别重点抓好三个示范片建设,从而全面推动本项目的实施。即一是由何齐明同志负责何圩、后河示范片的实施并负责原河南管理区面上相关村的技术指导;二是由束克云同志负责三蕊、杭南示范片的实施并负责原杭埠管理区面上相关村的技术指导;三是由徐志三同志负责孙圩、胡同示范片的实施并负责原舒三管理区面上相关村的技术指导;四是各供应点应在镇示范片外选择一村抓一个300亩的高产攻关示范片,并负责全程技术指导。镇将制定出具体技术方案,技术人员将深入一线,并积极推行统一技术方案、统一高产优质品种、统一配方施肥、统一病虫综合防治、统一订单销售的“五统一”服务,全面提高技术的到位率。

  三、监督管理

  1、强化领导。本项目在杭埠镇水稻产业提升行动领导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涉及单位均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着力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镇和各村将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3、强化督查。在供种、订单、生产和资金发放、产品回收等环节,镇将抽调专人随时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是各供种服务点应按市场统一价销售,严禁不正当价格竞争,对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后果,给农民造成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规范手续。做到农户有购种发票,村有分户登记表,网点有供种清册,对农户补贴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总结验收。实施项目区的各村在水稻收获前将接受镇综合考评,并纳入年终农业考评之中,同时对各定点销售网点的服务情况开展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定点网点设立的重要依据。

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确保我县临床医疗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用血需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争取全局符合献血条件的人员全员参与献血

  二、工作任务

  (一)局机关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制作无偿献血宣传资料和健康献血常识手册,发放给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联系县献血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时间组织献血。

  (二)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专人负责统计献血人员名单,及时上报给局机关办公室;听从局机关办公室安排,负责组织本机构献血人员有序参加献血活动。

  (三)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要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要积极发动配合局机关,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督促无偿献血工作持续有序进行。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无偿献血是一项利人利已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每个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要切实承担动员和组织本单位适龄健康公民参加自愿献血的职责。要配合办公室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等工作。

  (三)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无偿献血工作已纳入20xx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完成无偿献血任务成绩突出的股室、二级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年底评优评先工作中,无偿献血工作将作为加分项列入。

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规范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严查野外火源违法行为,强化森林防火措施,构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

  一、指导思想

  突出森林资源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以落实“五禁”决定为主要工作手段,以野外火源管理和禁止乱伐滥采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乱伐滥采,切实把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生态屏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动。行动措施:各村及时对照林木采伐许可证查采伐数量、范围是否相符,并提出查处意见。对滥伐林木的要做到及时上报,协助林业执法部门统一处理。

  (二)全面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动。行动措施:对全镇所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重点是占用林地乱建房、乱修路、毁林开垦等占用林地行为,及时上报和协助林业执法部门查处。

  (三)完善各项林政管理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要全面落实“五禁”巡查网格化制度,镇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包村领导为所包村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为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落实镇党委、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组、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各村考核重要内容,形成政府主导、村组参与、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网络。

  (四)加强火情预警做好护林防火。各村、有关单位要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加大瞭望监测力度,切实做到有火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要切实做好人为火防范工作。镇上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一支能够迅速出动、具有较强战斗力的扑火队伍,各村也要建立以青壮年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镇上要结合实际,要配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风力灭火机、铁锹、防火服等防火物资和灭火器具,为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提供基础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资源防火工作格局。

  (五)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在全镇范围公布举报电话等,对举报案件一经查实移交森林公安局处理。对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做到快侦、快破,从严打击。

  (六)突出重点。各村要明确各自的.森林资源保护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将特色林果基地、退耕还林区域、公益林区、通道绿化、育苗基地等作为今年森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确定专人巡护,竖立防火宣传标牌,加大“五禁”巡查力度。

  (七)加强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破坏和火灾案件报告制度、值班制度、巡查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各村主要负责人确定为本村带班负责人,坚决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详细的值班、巡查记录。一旦发现值班空缺、联络不通等现象,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切实做到有滥采乱伐和有火情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做到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分管领导和包村领导要靠前指挥部署,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落实,村组干部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网格化责任管理,一旦发生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和火灾而不及时上报,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从严巡护查处。各村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宣传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内,在林区内要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要切实落实好森林资源保护和防火的各项防范措施,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镇上利用宣传车定期与不定期到各村进行宣传检查,向广大村民讲解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意义及防灭火的相关知识,形成人人爱护林,人人抓防火的良好局面。

  (四)加大问责力度。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镇、村干部,依规进行问责;对出现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混乱、破坏森林资源的,乱采滥挖屡禁不止的,占用林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实施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病媒生物防治技术工作,为我院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提供质量保证。进一步做好“除四害”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保障全院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项工作制度:

  1、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开展灭鼠灭蟑工作,将医院鼠、蟑密度尽量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以内。

  2、加强防鼠防蟑设施建设。餐厅、库房、下水道口要有防鼠网,门脚包铁皮,安装纱窗等。以上重点场所室内每15平方米放置一个鼠夹或粘鼠板,外环境按要求放防鼠盒。

  3、清除和破坏其隐藏、活动、繁衍的环境。地面要硬化,裸露的地段,要定期检查,发现鼠洞,及时堵洞、清扫,防止老鼠挖洞安居。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把粘附在墙壁、碗橱、洗碗池等处的卵鞘、蟑粪、卵壳、蟑尸进行彻底清理,并将夹缝堵抹。定期清除房屋四周的杂物,室内物品离墙离地堆放。

  5、加强生活垃圾的管理。生活垃圾是老鼠的重要食物来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或桶装加盖,做到垃圾定点存放,日产日清。

  6、治理环境。每周对室内外环境开展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鼠迹、鼠洞、鼠粪、鼠咬痕和死鼠”。填洞抹缝,控制蟑螂孳生。

  7、合理用药,科学除害。所用的除害药物必须是全国爱卫会推荐的慢性低毒杀虫药,并在各级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合理用药。外环境、器械库和配电室可用毒鼠饵、防鼠盒及扑鼠器。餐厅、超市、药库等安放粘鼠板。灭蚊、蝇、蟑等,可用药物滞留喷洒,常用滞留灭蟑药有灭蟑饵粒;喷洒药有:5%奋斗纳粉剂用水配成1%浓度,也可用溴氰菊酯、二氯苯醚酯、速灭菊酯等杀虫剂。喷洒时先喷夹缝外围,再喷洒夹缝里面,喷药时须关门关窗,加盖保存好食物。

  8、在投药期间,要加强管理,每日巡查一次,及时添加鼠药;如观察连续两天以上,鼠药保持原量不少,说明灭鼠达到效果,可收回防鼠盒及鼠药,妥善保管下次再用。

  9、加强看护,防止误服和中毒,特别是后勤、安保及有关科室,要注意看护,确保除四害工作的效果和安全。

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化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xx〕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3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发〔20xx〕34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渝人发(20xx)6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发(20xx)106号)以及忠县人事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忠人事发〔20xx〕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人事部和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组 长:赵洪生
  副组长:梁文政
  成 员:张明喜 易坤权 陶卫东 李发明 曾庆安
  下设办公室,梁文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元柳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林峡、赵 明、黄德林、杨文豪、鞠小兰、秦华平、邓 华、陈世奎、伯海红、陈国英为成员。
  四、竞聘岗位概况
  我委所属事业单位109个,机构编制总数7541个,其中管理岗位共设置70个,专业技术岗位共设置7147个,工勤技能岗位共设置324个。
  五、竞聘原则
  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应在批准的岗位职数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按岗聘任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群众公认的原
  则;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性;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进编竞聘方案】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上年年度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及以上。
  6、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七、竞聘对象
  忠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和离职学习人员均属在编在岗人员)
  八、竞聘上岗的几种情况
  1、竞聘上岗前,将原来已聘相应层级的人员对号入座,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少于设置的岗位数,首先在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在获得同一层级任职资格而未聘任的人员中竞聘所剩空岗;如果原来同一层级已聘人数多余设置的岗位数,则先在同一层级已聘人员中竞聘同一层级的不同等级,然后将未竞聘上的已聘人员保留原聘任等级,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2、如果有岗位而同一层级没有已聘人员,则在现有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中开展竞聘上岗。
  3、如果同一层级没有岗位但原来有已聘人员,则将已聘人员放在原来已聘岗位上,在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九、管理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3、单位没有设置管理岗位或管理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管理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设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且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普通工岗位,须学徒期、熟练期满。
  5、单位没有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数少于现有实际享受同级工资的人数时,竞聘上岗后余下的工勤人员保留现在聘任岗位,在名册备注栏内注明"过渡"。
  十一、竞聘程序
  1、成立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团(少)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校长任组长。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委备案。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成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三年任期内,个别不称职人员可经教代会通过后变更。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宣传和稳定工作,负责审定量化细则和参与竞聘上岗人员的考评工作,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逐项核实得分、审核竞聘结果等。
  2、公开竞聘上岗有关情况
  各校xx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职数、聘任条件和考评办法,并将逐项得分及竞聘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3、制定量化细则
  各事业单位必须以此方案为依据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细则,经全体职工反复酝酿讨论通过后上报教委备案并实施。细则一经制定,要坚持至少三年的连续性。某些条款确需修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有效。
  4、申报审查
  符合条件人员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书面申报,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述职评议【进编竞聘方案】
  经审查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职工大会上述职,由全校教职工对申报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评价。
  6、综合考核
  申报人员向竞聘上岗工作考评小组提供考评所需的有关佐证材料,原则上要提供原件。考评小组对申报人员按条件进行量化评分,择优选出聘任对象。
  7、公示结果
  学校将量化评分表和竞聘结果在学校醒目处公示5个工作日。
  8、上报材料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竞聘结果和聘任材料完备手续后上报。
  十二、考评办法(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可以参考此办法)
  考评实行量化打分,分思想工作表现、教龄、学历、奖励、考核结论、责任轻重、工作环境、论文奖、讲(说)课比赛(含观摩示范课、业务讲座)、指导奖、管理奖、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聘(评)时间、加分等十六项,各项得分之和为申报人员量化得分,同一层级得分高者优先聘任同一层级的最高等级。
  1、思想工作表现
  由学校全体教职工根据申报人员平时的思想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对申报人给予15-20分的量化评价,分值为整数或一位小数。低于15分或高于20分者,作弃权处理,以实际有效打分的平均分作为申报人的该项得分。学校对申报人的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分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参与。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支教人员、借调人员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思想工作表现量化评价,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量化评价,其分值不得少于同一层级竞聘人员的平均数。
  2、教龄
  参加工作以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计0.5分。离职进修学习期间或长期病事假(癌症患者除外)以及长期在本单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除外),不计教龄分。
  3、学历
  以国家教育部或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专业合格证书不作学历看待。
  研究生5分、本科4分、专科3分、中专2分、高中1分、初中及以下0.5分。
  4、奖励
  任现职务以来,受到各级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等表彰奖励者只计最高一次,不重复记分。
  优秀称号:国家级5分,省(市)级4分,县级3分;
  先进称号:国家级4分,省(市)级3分、县级2分;主管部门1分、乡(镇)及校级0.5分。
  受到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的其他称号可按先进称号相应级别记分。
  5、考核结论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每年计0.5分。
  6、责任轻重
  (1)现担任单位实职领导或有关部门行文明确职级待遇的专业技术人员,履行了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校级3分,中层2.5分。
  (2)现为班主任1.5分。
  (3)现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村小负责人并履行相应职责、工作有成效者计1分。
  以上几项不重复计分。
  7、工作环境(只限现有村小的学校)
  村小任教每年计0.25分,连续在村小任教且聘任时仍在村小任教的另计1分。
  8、论文奖
  任现职以来在各级正式刊物上发表或交流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密切相关的论文或获得各级教育学会、教研部门论文等级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无关的.论文、作品不计分。
  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校级0.5分。
  9、讲(说)课比赛
  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内计最高一次。
  讲(说)课比赛
  国家:一等5分、二等4.5分、三等4分;
  市级:一等4分、二等3.5分、三等3分;
  县级:一等3分、二等2.5分、三等2分;
  校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
  10、指导奖
  任现职以来,由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或业务部门经教育行政部门行文批准举办的科技学科知识竞赛、体育、艺术竞赛等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按以下标准计分。(计最高一次)
  国家一、二等奖3分,国家三等、市级一、二等奖2分,市三等、县一、二等奖1.5分,县三等、校级一等1分,校级二、三等0.5分。【进编竞聘方案】
  11、管理奖
  任现职以来,学校实职领导分管工作获上级个人奖励:国家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最高一次)
  12、出勤
  近三年,出满勤者计10分,病假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05分。近三年内,有旷课行为者不得聘任。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借调人员在上挂、支教或借调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出勤考核,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
  13、工作量
  近三年按学期计算,六学期各分项之和除以6的结果数为各分项得分,各分项得分之和为总的工作量计分。
  (1)周课时在20节及以上者计5分,15-19节计4分,10-14节计3分,4-9节计2分,4节以下计1分。
  (2)所任班学生人数50名及以上每期计3分,40-49名计2.5分,30-39名计2分,30名以下计1.5分。
  (3)担任几个班课程的老师,其班额学生数按所教班额平均人数计分。
  (4)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离职学习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5)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人员上挂期工作量应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最高工作量相同。
  (6)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支教或借调人员在支教期或借调期的工作量由用人单位提供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经核实后通知原单位。
  14、教育教学业绩
  考核近三年的教学成绩。每期每人基本分为60分,上升一个名次加0.5分,下降一个名次减0.5分,保留第一的加0.5分,保留倒数第一的减0.5分,六个学期分值之和除以6作为该项实得分。非统考学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得分为参加竞聘同一层级的统考学科人员的平均分。
  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的上挂、支教或借调人员在上挂期、支教期或借调期先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再上报主管部门核实并通知原单位。各单位经主管部门明确职级的行政人员和从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的非教学人员其工作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确定,但不能低于一线教学人员的平均工作量。
  15、聘(评)时间
  聘任(取得资格)一年加0.25分。转聘(评)前后同一层级可以连续计算。
  16、加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加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1)任现职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改实验项目,并获得教改实验项目奖的主研人员,国家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2)市、县级骨干教师分别计2分、1分。
  (3)聘任当年在县、校内有组织有目地开展各类大型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分别计2分、1分,只计一次。
  十三、优先聘任条件(优先聘任同一层级中最高等级)
  1、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在村小连续工作20年及以上,现仍在村小任教;教学业绩在所任教年级中等及以上位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获"县十佳师德标兵"、"县十佳班主任"、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劳模及以上称号者优先聘任。
  十四、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政策,严肃纪律,不违规突破岗位数额,不突击聘任职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承认现状,平稳过渡,积极稳妥推进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
  (一)认识到位、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组织精兵强将,集中精力做好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确保稳定。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做好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干部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三)政策公开、工作透明。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单位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稳慎实施、平稳过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县教育系统109个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及时发现和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平稳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实施方案 篇9

  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广丰区教体局广教安字【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全面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机构建设

  成立广丰信息技术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叶小芬

  副组长:叶先田

  成员:俞碧辉 吴 苏 黄义飞(兼任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 邓 伟 席 康 吕 平 周值文 全体班主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5月--7月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制订学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在6月3日教师例会上,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刻学习领会省教育厅、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学习相关校园欺凌案列,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3、6月6日晨会举行“杜绝校园欺凌,建设和谐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仪式。

  4、组织教职员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5、开展专题教育:(七个一专项教育活动)

  (1)、进行一次法制教育。

  (2)、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校园xx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开展品德、心里健康和安全教育。

  (3)、开展一次家访活动。要求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家访,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目的意义告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共筑反欺凌的铜墙铁壁,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4)、各班级进行一次全方位的矛盾排查,做好资料记载,有效的进行纠纷、矛盾化解,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5)、各班级开好《我们同是一家人》的主题班会。

  (6)、在《广信大讲堂》上开展《珍爱生命》主题讲座。引导学生遵章守纪、文明有礼、拒绝欺凌,共建美丽和谐校园。

  (7)、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督导活动。

  6、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员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7、加强预防工作。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通过设立校园欺凌举报箱、匿名问卷调查、学生访谈、同学举报、调看监控录像、教师与家长报告等方式了解掌握校园欺凌的真实情况,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8、及时有效处理。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第二阶段:9月――12月。

  学校将对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1、学校自查,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将自查工作报告与9月15日前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办。

  2、资料汇总、分类归档,以备市、省级督查。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经典)实施方案05-04

实施方案[精选]03-20

实施方案(精选)03-22

实施方案【精选】03-28

实施方案(精选)04-06

【经典】实施方案05-11

实施方案【经典】05-11

【精选】实施方案05-01

实施方案(经典)03-23

(精选)实施方案04-14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