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1
一、背景和介绍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现代幼儿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网络,幼儿园可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学前教育的质量。但这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问题,如网络病毒、网络钓鱼、网络骚扰等,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和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因此,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变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旨在规范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教工和家长网络安全意识,保障幼儿园和幼儿的信息安全,并对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应对。
二、管理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幼儿园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教育教学、办公管理和信息技术设备的使用等。
三、管理流程
(一)网络安全技术保障
1、幼儿园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应及时升级,以防止漏洞被攻击。
2、幼儿园网络技术设备应及时更新,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网络接口等硬件及系统软件。
3、幼儿园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网络信息实时监控、攻击防护、漏洞扫描等交互式功能。
4、实时监测网络流量,有异样流量立刻隔离。
(二)安全操作规范
1、教工和家长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随意点击可疑链接、不打开不信任的邮件、避免下载未知来源的软件和程序。
2、幼儿园网络设备开启即时防病毒,避免毒病侵入。
3、家长应对幼儿生活中涉及网络的行为进行教育,做好家庭安全防护。
4、教工和家长应遵守网络使用规定,不进行相互攻击,不进行非法活动。
(三)安全应急处理
1、发现网络安全漏洞和恶意攻击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隔离相关网络设施,加强安全防护。
2、及时展开网络攻击事件处理,包括数据备份、服务器重启、数据恢复等措施。
3、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网络安全事件,落实好安全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完整性和保密性。
四、工作目标
(一)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通过讲座、培训等形式,提高教工和家长的网络安全意识。针对幼儿,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课,增强幼儿的防范意识。
(二)规范网络管理行为。
建立幼儿园网络使用规定,设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禁止恶意攻击、非法使用等行为。
(三)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
及时升级网络安全技术,保证网络安全设施运行正常,以预防网络风险。
(四)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形成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五、工作方案实施
(一)规范网络使用行为
针对幼儿园教工和家长,制定《幼儿园网络使用规定》,严禁恶意攻击、非法使用等行为,同时对网络使用行为制定明确审核和监管措施。
(二)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培训
通过网络安全讲座、培训等方式,提高幼儿园教工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并对幼儿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幼儿的'防范意识。
(三)加强网络安全技术保障
及时升级网络安全技术,保证网络设施运行正常,以预防网络风险。同时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实现网络信息实时监控、攻击防护、漏洞扫描等交互式功能。
(四)完善网络安全应急处理措施
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形成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对出现的网络安全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结语
本方案是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书,通过制定有效的措施,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保障幼儿和信息的安全。希望幼儿园各界人士关注网络安全,共同加强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幼儿切身利益为要求,以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为手段,加快幼儿教育改革,提高幼儿保教质量,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过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最广大人民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强化“幼儿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对党、广大保教工作者和幼儿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长抓不懈。
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校长、园长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每年9月初学校分别与各学校、各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书,严肃工作纪律,奖罚分明,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无安全工作死角、隐患、漏洞。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幼儿伤害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要坚决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范
1.每学期通过墙报、橱窗、专栏、家长通知书等有效方式将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幼儿、每一名家长。定期组织保教人员认真学习、详细了解、熟知并掌握国家关于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做到知法、守法,严格按规章办事。加强对幼儿园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做到大会、小会强调安全。
2.每学年的3月初和10中旬,分别组织全园幼儿科学进行应急遇险的疏散和演练,并由分管园长制定方案、组织实施,促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3.加强幼儿园门卫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及岗位培训,使其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班主任每学期初制定“班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幼儿防火、防烫(烧)伤、防砸、防摔伤、防溺水、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走失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健全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强化幼儿园的一日常规管理、传染病管理和饮食卫生管理。
1.幼儿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主要包括:晨午检、消毒、体检、卫生检查、疾病预防等项制度,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消防制度。幼儿园要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幼儿园的消防通道畅通,并由总务处专人管理,确保消防设备器材和通道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顺利启用。
(3)检修制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幼儿园对设施、设备、用具爱护使用,定期进行安全自查,每天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总务处或找学校维修工维修,解决不好的报告分管园长,尽快落实,不得拖延。
(4)幼儿园安全制度。认真执行“杜堂中心校幼儿园安全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2.制定安全预案。
分管园长负责制定安全预案,并塑封张贴在各学校、各幼儿园墙上,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执行预案。
3.重视心理健康。
各班主任认真观察幼儿心理健康状况,发现心理偏移情况及时给予纠正、引导,并把过程记录下来,上交保健室存档。
4.人员管理。
幼儿园要严格实行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身心健康体检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严格审核幼儿园各类人员的任职资格,对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清退。
5.封闭管理。
加强园所的封闭管理。对大门、栅栏、围墙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维修。学校分别在幼儿园大门等园内重要部位配置安装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保安加强园内巡查和保卫工作,严格实行幼儿园出入人员登记和证件审查制度、幼儿接送制度,严防幼儿走失,严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对可疑人员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
6.执行程序。
园长、分管园长根据本园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保教工作程序、保育员工作程序、保洁工工作程序保安工作程序,相应人员人手一册,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确保幼儿及保教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分级管理、层层履责、一岗双责、责任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我园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包点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和师生安全,促使幼儿园安全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一)由少数人抓向合力抓安全转变。
改变过去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主要由园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卫组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疲于奔命,且效果欠佳的状况,明确和细化全员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各司其职,实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从重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突出幼儿园安全“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排查工作以网格为主,由专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排查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提高隐患排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覆盖面。
(二)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变。
实现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全员是指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范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办法,全过程要求完善全体安全工作流程化管理办法,使安全工作实现,救逃生演练情况;幼儿园与家长齐抓共管安全教育情况。
(二)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七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情况
1、消防安全。
至少到该年段、该处室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隐患督查记录表,切实做到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务求实效。
2、健全机制,加强督查。
建立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制约机制,“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
3、网格化管理督查活动,形成以督查为手段的安全管理工作评估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的规范运行。安全隐患的整治。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自查自纠的,立即进行整改。
4、严格责任,明确奖惩。将网格化管理的目标、任务。
幼儿园
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谢XX
副组长:杨XX
成员:罗XX、吴XX、陈XX、黄XX
组长:谢XX
副组长:杨XX
成员:罗XX、吴XX、陈XX、黄XX
内容、职责分解到每一位教师,加强督查指导,层层抓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
4、注重实效,快速反应。
围绕提高处置效率这一环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效能监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状况。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的力度,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管理的水平,根据江宁区教育局的《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安排与布置,通过“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切实抓好我园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园师生的安全和法制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平安,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
三、活动时间:
3月26日—3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及具体措施
1、全园活动:
(1)安全环境宣传,通过横幅标语、展板等形式宣传安全的重要性。
(2)进行一次彻底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户外玩具、室内电路、食堂、教室等重要部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3)请法制副校长为家长及教师做一次关于安全知识的讲座。
(4)加强春季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加大幼儿入园晨检和班级午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全园教师开展“我为盛幼安全进一言”活动。
2、年级组及班级活动:
(1)各班级上一堂安全教学活动,并办一期以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家园联系栏。
(2)大班幼儿及教师进行消防演习;
中班幼儿设计安全标记;小班幼儿寻找安全标记。
3、家园合作
(1)安排家长安全员维护好园门口接送幼儿时的秩序。
(2)要求家长教育幼儿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不带危险物品入园。
(3)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5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实的工作作风、更优化的工作方式有效促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持续保障我区安全稳定。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决定成立云岩区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周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强、张恒、袁家福、王鹤麟同志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烟花爆竹燃放、经营总体要求
(一)烟花爆竹燃放
1.燃放时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此期间以外,云岩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一环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宝山路、北京路、枣山路、浣沙路为界)。
一环外禁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2个大气监测国控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剖楼顶楼、黔灵山公园英雄纪念碑)一公里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经营
1.经营时间。云岩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有效期为2023年1月17日(农历腊月二十六)零时——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共计20天)。此期间以外,云岩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云岩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同时自动失效。2023年2月8日前,各烟花爆竹零售点会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剩余烟花爆竹的回收处置工作。
2.经营方式。云岩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采用固定商铺专营形式,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云岩区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要求》。
3.经营区域。云岩区在贵阳市中环路合围区域以内,不予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渔安、水东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除外)。
四、工作职责
(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抓好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协调、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在春节期间协调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禁止燃放区域、时段等,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抓好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宣传教育,依法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作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案件,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规定,严肃追究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和处罚的震慑作用。
(四)区交管分局。加强路面巡查,依法查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合理安排烟花爆竹配送车辆的路线和时段,确保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有序配送,满足市场需求。
(五)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云岩大队。负责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的资质管理和驾驶员、押运员的资格管理。做好烟花爆竹运输应急车辆的准备工作,常态化开展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要求。督促各客运单位加强检查,严防旅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协调地铁运营单位、公交及出租车公司等,采取可视化手段,强化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烟花爆竹,严防假冒伪劣和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正常的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烟花爆竹企业及零售店(点)营业执照核发和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或经营假冒伪劣和品种、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烟花爆竹产品,协调、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救援准备工作,特别是在除夕和元宵节这两个重要时段,要在人员密集区域和重点场所安排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禁止燃放区域、时段,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八)区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申办受理、颁发等工作。
(九)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针对准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督促所涉物业管理单位提前规划合理的燃放区域并开展有效管控。
(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城市广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毁坏城市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举报违法燃放行为。协调相关单位采取可视化手段,强化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配足应急救援医疗人员、物资、车辆,成立医疗救护小组,随时做好应急救护准备工作。
(十二)区教育局。负责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教育,制作相关宣传手册或卡片,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及安全燃放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学生传达到家庭成员,防止发生燃放安全事故。
(十三)区文广旅游局。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禁止燃放区域、时段,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督导旅游星级饭店、景区景点等加强禁限放管理和文明燃放宣传工作。
(十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2个大气监测国控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剖楼顶楼、黔灵山公园英雄纪念碑)的环境监测工作。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和禁止燃放区域、时段,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十五)区财政局。负责我区烟花爆竹专项经费保障工作。
(十六)各街道办事处(镇)。成立相应的烟花爆竹管理机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检查,纠正不安全行为,配合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十七)供销部门。充分发挥烟花爆竹供货主渠道作用,加强对本系统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加强对山林、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库、加油(气)站、燃气管道及调配站、输变电设施、旅游景区(景点)、大型商场和超市等重要区域的监督管理,织密“防护网”,严防燃放安全事故。
五、工作任务
(一)严格零售点许可。区应急局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对各申办商铺开展安全条件逐项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已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不服从监管,或者有违规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以及异地另设销售点进行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登记记录,不得再许可发证;对安全生产管理滑坡、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要坚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工作实效。二是将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烟花爆竹”按照烟花爆竹产品严格管理,将“钢丝棉烟花”按照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三是落实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联合执法“打非”工作机制,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四是街道(镇)、社区(居委会、村)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的摸排力度,持续宣传《贵阳贵安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和举报电话“12345”,畅通举报及查处渠道,发挥网格员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配合查处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五是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要追根溯源,一律进行倒查,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和销售、运输渠道,严肃追究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原料和销售渠道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彻底斩断非法生产经营储存链条。
(三)强化经营环节安全监管。一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严格按照20xx年11月5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允许在贵阳市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的通告》进行采购、销售烟花爆竹产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规定与生产企业和零售店(点)签订买卖合同;及时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部分,认真、如实填报烟花爆竹采购、销售及库存等信息。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专用防伪标识管理规定,对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全部粘贴本公司防伪标识。要预判把握市场销售情况,以销订货,精准抓好进货、存放、配送安全生产工作;限放结束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完成零售点剩余产品的回收处理工作。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点,要严格按照规定,从贵阳市依法许可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严禁非法渠道进货或向个人销售礼花弹等按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严禁在零售场所外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严禁超量储存,严禁采购、储存、销售无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产品。三是区各相关部门在春节期间要加强安全监管,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烟花爆竹零售点相关证照、人员持证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储存情况、采购产品(核查进货清单与实物是否相符)、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凡是无当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用防伪标识的,一律按非法烟花爆竹处置。
(四)切实加强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一是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这三天的燃放安全监管;严禁市民在规定时间、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林区、人防设施、输变电设施、油库、加油(气)站、燃气调配站、居民楼道、屋顶、阳台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从屋顶、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处罚。二是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要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在集贸市场、商场、车站、医院、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加油(气)站、燃气管道及储存设施、液化气经营场所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标语等,同时要增派人手,加强巡检巡查,确保2023年春节期间各重点时段、地段、场所的安全。三是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第一时间拉得出应急队伍、用得上应急物资,科学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减少事故损失,防范次生灾害。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在春节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户外LED广告屏、出租车广告屏、公交车视屏、地铁站广告屏、电梯内视屏、社区宣传栏以及部门公众号、微博、微信等各种载体,宣传报道贵阳贵安限放政策、管理要求和典型案例等,切实做到全民互动,积极引导市民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在春节期间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要加强集中宣传,以及印发和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向广大市民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燃放规定和要求等相关知识,提高市民安全、文明燃放意识,营造浓厚的限放安全氛围。二是要对烟花爆竹零售点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提高安全防范及风险意识,确保经营环节安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汲取近年来烟花爆竹事故教训,清醒认识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将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一是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分管负责人要靠上主抓,采取管用的措施,从上到下逐级明确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对因查封、扣押、罚没的烟花爆竹,需销毁处置的,要及时移交区公安分局,并按照《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指南(暂行)》等要求,科学制定销毁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组织销毁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绝对安全。三是在2023年春节期间,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行为。
(三)加强值守,严格信息报送。2023年春节期间,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和各重点企业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编排值班表,落实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加强值班值守,并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同时要保证通讯畅通,并按规定和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四)认真总结,积极整改问题。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结束后,区各相关部门、街道(镇)和各相关企业要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取得的经验成果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建立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下一步,区烟花办将根据贵阳市要求,会同区安委办整合安全生产、烟花爆竹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布简洁明了、实施便捷的信息报送工作要求。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方案6
一、明确职责,仔细落实
各村(居)、各单位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县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引导。
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确保安全为重点。
1.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客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
2.20xx年2月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我镇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3.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二)加强源头管控。
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道安办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三)严厉执法打击。
1.严查非法储存经营。各部门、各村(居)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区域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2.严查非法运输携带。各部门要依托公路、交通要道检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长途汽车站客运等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3.严查非法燃放。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四)严格管控看护。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街道、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是节日喜庆不可或缺的'部分。丰都县春节实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顺应民俗、遵从民意的具体体现,同时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也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指示,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手段,紧紧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认真落实好“六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组织工作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
把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和行业督导范畴,加大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力度。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认真督查,应急办要对重大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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