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实施方案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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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篇1
为了鼓励先进,惩治落后,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公司决定进行20xx年的末位淘汰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末位淘汰范围:
除公司领导及中层管理人员(另行考核)外,公司所有已经转正的在职员工。
二、具体方案:
1、公司根据一定比例拟定各部门、车间的淘汰名额。
2、由本部门、车间员工进行无计名投票,选出2倍于淘汰名额的.预淘汰人员名单。
3、由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本部门员工(随机选择2-5人)根据预淘汰员工的日常表现按照20xx年度员工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4、根据上述打分得出的平均分,按照事先设定的淘汰名额,从末位开始淘汰。
5、当投票选出的预淘汰名额由于并列等原因而超过2倍时,按最小并列数确定预淘汰名单。
6、当打分出现并列时,由考核小组及部门负责人确认淘汰人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末位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相关规定
1、主管领导打分占25%、部门负责人打分占35%、相关部门负责人打分占20%、本部门员工打分占20%。
2、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结果的方式。所有选票均在结果公布后统一销毁。
3、评议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不准拉帮结伙、打击报复、人为划线。
4、凡上岗不足半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不参与本次末位淘汰。
5、加分原则:青安岗员、工种状元、岗位技术能手酌情加1-3分。
6、回避制度:当预淘汰人员有与考评人有亲属关系时,考评人员应主动进行回避。
7、凡被确定为末位的人员视个人表现,公司将对其采取辞退、调离现岗位、降薪等处理方式。
实施方案 篇2
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
4、资金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
(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要及时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资助工作责任与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公办(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4、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助工作的分口统计工作,强化与省级对口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高校、中职、普高资助工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将进行绩效评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 附 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3
为规范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收支管理,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根据《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借鉴外地做法,现就做好我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存本付息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执行时间与存本付息标准
按照《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xx年9月1日起新征收集体土地的,县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依法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一次性足额支付给被征地村(居)。村(居)民会议或者其授权的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可以决定补偿安置资金采取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选择由代理银行存本付息分配方式的,可以参照原长期补偿标准并根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情况确定年度利息支付标准,利息支付后的余额转存为本金。年度所付利息的20%支付给村(居)集体用于兴办公益事业发展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其余80%,征收土地后未调整承包土地的支付给土地承包户,调整承包土地的分配给全体村(居)民。具体执行时间和存本付息指导标准如下:
(一)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
执行Ⅰ级区片综合地价5.4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执行Ⅱ、Ⅲ级区片3.6—4.4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1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二)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
执行Ⅰ级区片综合地价6万元/亩的,一般按3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3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执行Ⅱ级区片综合地价5万元/亩的,一般按200元/亩年支付给村(居)集体,未调整承包土地的一般按1100元/亩年支付给土地承包户。
二、关于存本付息程序
(一)研究补偿分配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有关镇(街道)指导被征地村(居)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授权的村(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委托银行代管、存本付息支付办法,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并层层提报补偿对象(户)名单、补偿金额。
(二)设置本金存放账户。根据《县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镇(街道)为单位开设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专户,按被征地村(居)设立明细账,由被征地村(居)所属镇(街道)与招标代理银行签订《存本付息协议》。
(三)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收取征地预存款——土地挂牌后转为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后转为土地价款——上缴县国库——县财政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拨付镇(街道)专户——镇(街道)通过代理银行每年(存款年度)将利息按标准、分比例分别拨入村(居)账户和被补偿户一卡通。
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由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划拨价款或者由县(镇、街道)财政负担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资金,其他流程参照集体土地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存本付息资金收支流程。
三、有关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征地预存款制度。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xx]11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征地预存款制度。县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个人)项目,由县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镇(街道)属公益事业项目及商业、住宅等无意向用地单位(个人)项目,由镇(街道)财政负责预存征地预存款;已确定用地意向单位的,由意向用地单位预存征地预存款。不按时缴纳征地预存款的'一律不予上报征地手续。
(二)加快批后供地速度。县年度征地计划确定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压茬拟定供地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及时挂牌,规划部门要及时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发改部门要及时办理项目立项,环保部门要及时办理环保审批,原则上依法批准征地后两个月内完成供地工作。
(三)搞好有关政策衔接。20xx年9月1日前已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费按照“分区定补、定期调整、年年结清、受益增值”的原则实行长期补偿的,继续按照原《补偿兑付协议》执行,待财力允许后可以分期分批过渡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县、镇(街道)原以土地承包(流转)方式预储备的集体土地,20xx年9月1日后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一次性支付,可以直接过渡到银行存本付息办法,同时停止支付承租费。在存本生息前被征地村(居)交出土地的,由县、镇(街道)财政分别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参照土地承包(流转)政策,负责兑付空挡期间的补偿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失地不失收。
实施方案 篇4
20xx年5月17日,世界高血压联盟首次发起“全球血压筛查行动”,旨在通过面向普通人群开展血压筛查行动,通过简单的测量方式提醒人们关注自身血压情况,进而对提升血压知晓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落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xx年世界高血压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卫计疾控〔20xx〕23号)文件精神,改变我市人群血压知晓率低、高血压患者发现水平不高的现状,推动慢性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我市将于20xx年5月20日-6月20日实施35岁以上居民血压筛查行动。
一、行动目的
(一)通过开展对35岁以上所有户籍居民免费血压筛查,努力实现居民高血压“知信行”合一,提高居民对高血压防治工作的满意度、感受度。
(二)通过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镇、村医务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对高危人群进行干预指导,对确诊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提升全市高血压患者的发现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行动内容
(一)对35岁以上所有户籍居民开展一次血压筛查,填写《市35岁以上居民血压测量登记》(见附件2)。筛查对象排除有精神障碍,无法独立回答问题者;常年卧床,无完全行动者;其它身体、精神或环境状况原因无法完成筛查或随访者。
(二)进一步完善高血压首诊检测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的落实,发现血压异常的患者要做好登记、追踪随访和转介。
(三)落实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制度。在行动实施期间发现的`血压异常居民要进行追踪随访:无高血压病史但本次筛查血压值异常的居民信息要纳入血压异常登记,并在三个月内进行电话追踪随访,做好记录;确诊为高血压的患者要规范建立健康档案,进行管理。
(四)筛查标准。按照高血压的诊断标准,高血压的判定标准: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高危人群(血压高值)的判定标准:收缩压130-139mmHg和(或)舒张压85-89mmHg。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20日-23日)
各医疗机构要与辖区镇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等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和配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使居民了解本次活动的内容,并积极参与。宣传资料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印制下发,医疗机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24日-6月20日)
各辖区医疗机构对辖区内35岁以上户籍人口免费开展一次血压测量,做好登记,现场告知测量对象血压值,血压有异常者要按照“行动内容”相关要求,落实后续管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6月21-6月25日)
各医疗机构完成筛查任务后,要开展辖区内自查,保证90%以上的35岁以上户籍人口被筛查,达不到要求的应对漏查的居民进行补查并逐一注明,6月25日前各单位要对整体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统计表(附件3),上报市疾控中心,6月26日-30日市卫计委将对筛查行动进行抽查验收,对筛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计委
1.成立全市35岁以上居民血压筛查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1)。制定行动方案,对筛查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分解明确各辖区工作任务,对筛查行动进行督导验收。
2.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协调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获得支持和配合。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本次行动的培训工作。
2.负责现场指导、协调、质控和验收工作。
3.负责收集和汇总现场资料和统计数据,撰写总结报告。
(三)市高血压防治中心
协助作好本次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现场督导及培训工作。
(四)各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1.与镇政府、办事处、村(居)委会等密切配合,开展辖区内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核对户籍资料,做好各村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册登记、体检日程安排等准备。
2.组织骨干力量,成立专门体检队伍,按计划完成本辖区35岁以上居民血压筛查任务。
3.落实筛查过程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做好筛查数据录入、项目总结和信息上报。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筛查行动对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水平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筛查行动,按时完成筛查任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高血压防治中心要做好质量控制工作,督导中要在各辖区抽取一定比例受检者进行核对,对筛查中违规操作或弄虚作假要及时给予纠正。
实施方案 篇5
一、目的
为了贯彻区高中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我校“271”课堂教学改革实施以及日常教学教研工作情况,帮助学校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学校教学、教研及其管理水平,同时提高本校教师教学水平,提升学科教学的品质,协助教师教学专业成长,发展有效能的教学,特制定本教学视导实施方案。
二、视导小组成员
副校长、中层、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三、视导时间
高一:20xx年9月14日—9月18日
高二:20xx年10月12日—10月17日
高三:20xx年11月16日—11月20日
语文:20xx年12月7日—12月11日
四、视导内容
主要检查了解备课、课堂教学、作业的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测验)、校本教研等情况。
五、视导方式和分工
一是听:(1)听课;(2)听师生反映。
二是看:(1)看师生的精神面貌;(2)看师生的各种课堂活动。
三是查:(1)查备课组活动记录;(2)查课程计划执行情况;(3)查作业批改等;(4)查教师个人的.教学计划和备课笔记;(6)巡视检查师生教与学实际情况。
四是评:根据视导的情况对三个年级和语文学科的教学工作进行实事求是地评价,并进行反馈和指导。
六、分工要求: 见具体安排表。
七、教学视导的反馈
1、学校行政会议汇总。
2、年级组和学科教研组反馈并就视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教务处
实施方案 篇6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塔店村村民委员会
20xx年8月20日
实施方案 篇7
市本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严格依法行政,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从今年起在市政府机关和市直行政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一、 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信息公开。
凡是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予以监督的有关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公开。
(二)程序公开。
1、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数量,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办事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收费标准以及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应办理的手续等;
2、办事机构自身应履行的管理权限、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监督投诉渠道等。
(三)结果公开。包括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依法需要通过招标、拍卖、考试的事项及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务求实效。一是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二是通过会议(含听证会)、文件、通告等形式公开;三是通过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专栏,政府、行业或部门网站形式公开。市政府公告栏将扩大版面,扩充信息,并做到十天一换,使之成为市政府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四是在市集中办事大厅、会计核算中心、洽谈大厅和招投标中心以及本单位办事窗口张贴办事指南、印发办事卡片、设立电子触摸屏和信息电话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重点推进阶段。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理出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为全面推开阶段。在市政府组成部门以外的所有其它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在实施中不断完善。相关部门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理出各自的政务公开方案,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后实施。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秘书长和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室(分别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内)。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或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承办的分级负责制,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干职工积极参与和人民群众加强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受理社会各界的投诉,对未按政务公开规定办理的,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拒不改正的要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部门、有关单位和领导的目标考核内容。平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年底全面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加分。对推行政务公开认识不统一、措施不得力、无成效和群众反映较多的单位,给予公开曝光,并在年终目标考核时酌情扣分。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追究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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